作者hades14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賠償的合理性
時間Mon Mar 29 22:12:39 2010
事實經過:
我家的汽車日前在公共車庫燃燒,目前無法確定是自燃或人為,
需等明日鑑識課再次確認,但因為車子前二天剛好拋錨,
所以非人為因素應該比較有可能。
然後因為燃燒時火燄有波及旁邊的一台車,導致一側的車門及行李箱有掉漆情況,
以及些許地方的融解(輪子、把手),有自己把損毀情況以相機保存證據,
在和對方協調過程中,我們有誠意賠償他受損的部分,包括烤漆板金及零件等,
然而對方卻第一口就說他要整台重新烤過,要我們付一半,並說要牽至他的原廠修理,
我們無法接受這種價格,他又降價成1/3,讓我確定他擺明要趁機坑人,
因此當下是拒絕了,但同意他把車送到他指定的車廠估完後再討論,
結果今天去車廠時,卻發現他早已到車廠去要求要換哪些地方,並指明要原廠進口,
連車廠的都要我們勸他不要換到這種程度的配件,但他卻只是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
讓我覺得大概沒辦法談下去了,
他的車是Toyota十多年的車,然而他所要求的那些賠償部分估價後卻要60000多,
已經遠比他的車價值要高了,這讓人實際無法接受。
問題:
1.假如我們說願意幫他把車完全修好,是否可以指定到我們熟悉的車廠,然後修理完後
再還他?
2.如果我們找車商來把他的車整台估下來然後直接買斷是否可行?
因為他的車本身價值根本沒有到修理的那種價格。
3.他如果堅持要照估價那樣去修,是否結果就是一定要這樣賠給他?
4.萬一真的得訴諸法律,請問我的立場提的條件是否站得住腳?
可能的話我是希望不要鬧到對簿公堂,但是對方的要求實在太過於不合理了,
我們日前有問過保險公司理賠的大概,照他們所說的大概價格,考漆板金不含公本費
受損的部分還不到10000(掉漆就三片 前門、後門、行李箱,至多車頂也賠他),
而車子零件主要是車門、一個輪子、和行李箱下方的部份,車內和引擎車頭完全完好,
結果他卻要坑人坑到60000多,實在.....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有人對法律十分熟悉,可否來信告知,我希望能在電話中向您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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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176.8
1F:→ sosokill:1.對方有權指定 3.NO 4.頂多給法官判 03/29 22:25
2F:推 Yyyyyy:最沒爭議的就是回原廠 不用在那分你熟的還是他熟的車廠 03/29 23:39
3F:推 depravity:覺得不和理就等被告再跟法官主張是哪些你不該賠的 03/29 23:46
4F:→ depravity:反正頂多多輸一千裁判費而且又不是被告就是輸家 03/29 23:46
5F:推 hsinyeh:這種人就是給他告 大家來慢慢算折舊 03/30 01:44
6F:推 ganbaday:折舊一年打7折 十年十次方... 就賠你5元意思意思(誤 03/30 07:12
7F:→ hades14:恩...我會就折舊這點再和他談,感謝大家幫忙 03/30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