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rr (無聊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有關房屋租賃的問題很急請救救我感謝
時間Sat Mar 27 21:44:45 2010
※ 引述《brian74625 (摩鐵玩家朝達人路邁進)》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鄉民大大..這是發生在我閃光身上的事情...
: 問題如下!~去年我閃光全家人在外面出租房屋..
: 已經住了一年多..在前幾個月繼續打約..契約內容為簽約一年
: 若雙方有違約...也就是提早解約的話需付五倍的罰金..
: 之前因為我閃光工作的問題..所以有時會忘記繳房租..而拖到隔月在一起匯
: 就在這個月的二十五號..我閃光以積欠三個月房租未繳..(因為前陣子過年加上
: 工作太忙沒時間加上忘記)
: 房東就在二十五號通知我閃光全家..要在一週內搬出去(也就是這個月31號).
: 但問題是約還沒有到齊.
: 那這樣是不是等於房東自己解約...剛才房東還打電話來說..已經把押金(兩個月)
: 沒入了..所以只要在繳一個月的房租費用就好..我閃光說好..
: 但是後來房東又補了一句說..明天晚上會請人過去..收第三個月房租的錢..
: (並且會更改合約內容..)也就是更改變成租約到三月底(原本八月底)
: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主張不給房東更改契約..而且這樣是不是等於房東自己解約
: 而我們是不是有權跟房東索取解約金...若可以的話如何索取..是不是要去告房東
: 要走法律徒經來解決這個問題..還是房東有權可以說趕人就趕人..
: 拜託各位法律高手的大大救救我...因為明天房東就要來更改合約內容了...
: 好煩哦..請各位幫幫忙... 謝謝!!~ (下跪中...)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趁機複習一下民法
第 440 條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
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
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
定。
1. 總額超過兩個月,房東就有權利要求解除契約。
本題房東的確表達了解除的意思,不過依具上文房東只要求一個月的租金,可得知
遲付租金總額不到兩個月,房東無權利片面要求解除契約。
2. 當事人合意解除契約
口頭承諾亦具有法律效力,房東可依據雙方合意解除來終止契約。
ps.其實最好的方法還是想辦法表現出你們的誠意,證明你們是優質的房客,雖然你可
以搬出上面的法條暫時逼退房東,不過這就表示你們接下來等契約到期一樣得搬走
。
順便提一下,並不是所有的糾紛都要上法院,可以先去公所申請調解,效力是相同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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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terrr 來自: 59.116.135.235 (03/27 21:57)
1F:→ Eventis:這裡是因為土地法100條另外有個規定,所以還要先扣押金. 03/27 22:48
2F:推 ChrisBear:土地法要優先適用 03/27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