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ggamer (wcggam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養父母死亡問題
時間Fri Mar 5 22:03:44 2010
事實經過:
按我外公養父母及本生父母皆已死亡,而其餘養父母之子女皆無往來數十年
,而司法事務官認為我外公於言詞辯論時謂:「當初並無收養之意思表示,
而是寄居當學徒等語。」認為並不符合民法1080-1條規定,應提起確認收養
無效之訴。
問題:
當事人確認終止收養無效之訴原則上應以養父母為被告,今養父母死亡、養
父母之其餘子女皆與其並無往來,試問應以何者為被告?當事人適格即無欠缺
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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