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高點網路VIP七折叢書代買)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自由行與簽證問題
時間Thu Mar 4 11:47:06 2010
※ 引述《elleblue (霏~再見了網拍)》之銘言:
: 標題: [消費] 自由行與簽證問題
: 時間: Thu Mar 4 10:56:10 2010
:
:
: 但由於港簽是由我自己辦理~要是因為簽證問題無法成行
:
: 後果需自行負責並放棄先辯訴權。
我也有問題想要發問
曾經看過其他旅行社用了這個詞 先辯訴權
我只知道先訴抗辯權
可以請問大家甚麼是先辯訴權嘛?
是放棄民事告訴權的意思嘛?
: ◆ From: 61.229.55.54
: → hoboks:看起來切結書應該是旅行社在防止可規責事由 證明有告知 03/04 11:42
: → hoboks:你要帶簽證 03/0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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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請問,我都把插頭插著不拔,這樣OK嗎?
推 eggimag?:=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推 WhatCanID?:樓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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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