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高点网路VIP七折丛书代买)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自由行与签证问题
时间Thu Mar 4 11:47:06 2010
※ 引述《elleblue (霏~再见了网拍)》之铭言:
: 标题: [消费] 自由行与签证问题
: 时间: Thu Mar 4 10:56: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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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由於港签是由我自己办理~要是因为签证问题无法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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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果需自行负责并放弃先辩诉权。
我也有问题想要发问
曾经看过其他旅行社用了这个词 先辩诉权
我只知道先诉抗辩权
可以请问大家甚麽是先辩诉权嘛?
是放弃民事告诉权的意思嘛?
: ◆ From: 61.229.55.54
: → hoboks:看起来切结书应该是旅行社在防止可规责事由 证明有告知 03/04 11:42
: → hoboks:你要带签证 03/0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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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请问,我都把插头插着不拔,这样OK吗?
推 eggimag?:=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
推 WhatCanID?:楼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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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