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oodyDawn (血色曙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離職後被扣押薪水
時間Wed Mar 3 01:24:00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的閃光約今年02/13~02/14向公司提出離職
而當下報告的主管並無告知需寫離職單
閃光於年後發現1&2月的薪資並未入帳
打電話去確認資方回覆:
未照公司規定填寫離職單,以曠職論
並扣薪水
問題:
資方主管並未提離職單並以曠職扣閃光薪水是否合法?
另,就算2月的扣完扣到1月的似乎不太合理了
而勞動基準法裡提到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就算資方有權不主動告知,是否可以代表扣薪水可以無限上綱扣到沒有?
PS.
請問有辦法知道自己是否以退保?
閃光膽心這間公司沒退保會引響到後面的工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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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43.193
1F:推 depravity:1.不論任何理由扣薪水都違法(勞基法26)2.(02)2396-1266 03/03 01:38
2F:→ BloodyDawn:謝謝您~ 03/03 20:00
3F:推 wanpinghsu11:最後工作日(離職當天)公司就會退保,公司不會笨笨的負 03/05 00:00
4F:→ wanpinghsu11:擔離職員工勞健保費用~~可請公司人事提供勞健保轉出 03/05 00:01
5F:→ wanpinghsu11:單!!因為新公司也需要新進人員上個投保單位的勞健保 03/05 00:02
6F:→ wanpinghsu11:轉出單~以瞭解新進人員是何時轉出!! (沒退保就加保, 03/05 00:05
7F:→ wanpinghsu11:勞工局會寄重覆加保單來確認、健保會擇一轉出;重覆加 03/05 00:06
8F:→ wanpinghsu11:保,比較麻煩的是新公司的人事,在算薪資和勞健保負擔 03/05 00:07
9F:→ wanpinghsu11:的時候,會有扣繳自付勞健保的金額問題~ 03/05 00:10
10F:→ wanpinghsu11:所以最快方式就是請前公司提供啦~一般都會提供給你~ 03/05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