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3 (太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大舅想獨占外婆遺產
時間Tue Mar 2 22:23:09 2010
事實經過:
事情是這樣的。
我外婆有五個子女,她本人已經失智十多年,不確定有無醫生證明。
外婆名下有一棟房子,原本房子是外公的,後來外公過世就由外婆繼承。
我大舅在外公過世時也有領到外公的遺產(包含一棟房子和現金存款),
當時其他四個兄弟姊妹有簽放棄繼承,所以這部分沒有爭議。
問題是現在這戶外婆名下的房子,
五名兄弟姊妹曾商量是否在外婆過世後賣掉,現款再大家平分,
可是大舅拒絕,並帶著外婆入住...
並且表明外婆過世後他還是會住在裡面,也已經做好房子的裝潢.....
問題:
雖然外婆還沒過世,但從現況看來,將來勢必會有處理這棟房子的糾紛。
想先請問一下,我大舅握有外婆的印章、存摺及房屋相關的證明文件,
這樣的情況下,將來外婆過世後,
他是否可以不經過其他兄弟姊妹的同意,擅自將房子轉移到自己的名下?
如果未來走上訴訟一途,但大舅堅持不肯賣掉房子的話,
那麼這棟房子該如何平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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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33.221
1F:推 hsinyeh:不能自己轉到他名下 到時候訴請強制分割就好 03/02 22:30
2F:→ hsinyeh:唯現在就要小心他是不是會先拿房子去做貸款的抵押 03/02 22:30
3F:→ kcchengg:沒記錯~民法上面有寫~如果沒有遺囑~就是共有這棟房屋~平 03/02 23:31
4F:→ kcchengg:均共有~過半數同意分割~可訴請法院分割 03/02 23:33
5F:→ yanginru:很好笑!..有五個子女,本人已經失智十多年.............. 03/02 23:34
6F:→ kcchengg:不過你要先查清楚~目前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 03/02 23:34
7F:→ yanginru:失智可以打出這樣一篇還算正常的內容?那你應該不算失智了 03/02 23:35
8F:→ Eventis:合理解釋當事人意思應該是指外婆已經失智十多年的意思. 03/02 23:36
9F:→ yanginru:人稱轉變也太快了吧..可以用她已經失智十多年了,這樣比 03/02 23:39
10F:→ yanginru:較容易讓人覺得比較清楚易懂吧..... 03/02 23:40
11F:→ Eventis: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本人者,1)稱自己;2)當事人,此人; 03/02 23:42
12F:→ Eventis:3)在某種法律關係中,為實際權利義務主體之人 03/02 23:43
13F:→ Eventis:因此如果不打算把本版變成國文作文訂正板,合理解釋當事人 03/02 23:43
14F:→ yanginru:這裡的論述,單獨出現這句讓人很怪異! 03/02 23:44
15F:→ Eventis:意思應該是不至於會解為一個失智十多年的人跑來寫這篇才對 03/02 23:44
16F:→ yanginru:就有人一下子沒轉過來會這樣誤解←我就是一個...囧 03/02 23:46
抱歉造成誤會,已修改,謝謝!
17F:→ Eventis:在法律上可能可以嘗試的做法是先針對外婆的情況聲請法院為 03/02 23:46
18F:→ Eventis:監護宣告,就算把監護人定為大舅也無所謂,因為監護人對受監 03/02 23:47
19F:→ yanginru:妳的做法可以先向法院請求宣告你外婆為禁治產人.. 03/02 23:47
20F:→ Eventis:護人的財產管理依民法1113條準用未成年人監護1099~1103的 03/02 23:51
21F:→ Eventis:條文,這些條文對監護人(大舅)管理下的受監護人(外婆)的財 03/02 23:51
22F:→ Eventis:產有尚稱嚴格的管制. 03/02 23:52
23F:→ Eventis:這樣至少可以在外婆在世時,避免大舅為不當的處分. 03/02 23:53
24F:→ Eventis:至於未來繼承的事,只要外婆的財產清楚,到時最多應該只有繼 03/02 23:55
25F:→ Eventis:承回復(民法1146)的問題.另共有物分割依民法823,各共有人 03/02 23:59
26F:→ Eventis:除法令另有限制外,皆得隨時請求分割,因而到時就協議分割讓 03/02 23:59
27F:→ Eventis:他出具對價把其它人那份買去就是,不行就再請法院裁判吧,這 03/03 00:00
28F:→ Eventis:只要事前預防的部份做好,到時再請律師或代書協助辦理即可. 03/03 00:00
※ 編輯: ID3 來自: 218.160.33.221 (03/03 00:17)
29F:→ ID3:非常感謝樓上幾位的說明,誠心感謝! 03/03 00:20
30F:→ ID3:特別是Eventis大,真的很詳細,我會盡快和家人商量的,謝謝:) 03/03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