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bady (封小小)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被威脅簽下欠款本票且薪資全數被扣
時間Sat Feb 27 23:55:55 2010
事實經過:
2/22因資方計算勞資所得不符勞基法,於勞動檢查處簡檢舉受理
2/25勞動檢查員下午至工作場所做檢查,晚上勞方被威脅簽協調書,
資方承諾於2/27離職當日予以支付二月薪水,及有爭議之部份
2/26下午先行徹消申訴
2/27資方改口說,重新計算後我二月的新資不僅全數被扣光還倒欠九千多
脅迫我簽下本票跟欠款單
問題:
1.請問資方可將我的薪水全數扣走嗎?
2.請問資方脅迫我簽下本票跟欠款單法理上站的住腳嗎?
3.因已申訴過一次,再次申告會對勞方不利嗎?
4.如果打卡單上因未打下班可因此認定當日未提供勞務,而當曠職論嗎?
5.打卡單因未打卡而以原子筆先行註記(上班時間8:30因未打卡且遲到
勞方用原子筆簽上到達場所之時間8:40)請問這樣是涉及偽造文書嗎?
6.因勞方有保管貨款,但於10月遺失,資方扣除了11.12月的勞方薪資以償還貨款
現要反告勞方侵占公款及盜用公款,請問這樣合法嗎?
因為本票都在對方手上~有點小急~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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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82.107
1F:推 ChrisBear:1.no 另訴主張 2.no 得撤銷 3.yes 4.no 5.有爭議 02/28 03:17
2F:→ ChrisBear:6.可以告 但是不一定會贏 重點是給的資訊不夠不能明確回 02/28 03:17
3F:→ babybady:那請問現在這樣的狀況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合適呢? 02/28 11:36
4F:推 depravity:再去申訴勞工局的人可能不爽歸不爽還是得處理 02/28 12:03
5F:→ babybady:所以我還是需要再找找工局嗎?還是改走法院呢? 02/28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