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ll0 (水球請隨便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打工離職問題
時間Mon Feb 22 01:12:37 2010
事實經過:
我在一月底時應徵了一份工讀的工作,她說我是新人,所以時薪85
我接受了,不過並沒有簽合約,而且也沒有勞健保,但是上下班都有打卡
我做到2/10就跟老闆說我不想做了,但是因為他們很缺人手,
我又不想害到其他人,所以說好我幫他們做到找到新人為止,
但我也說頂多做到月底
今天已經21號了還是沒有新人的下文,我真的越做越不想做了
問題:
我記得勞基法裡面有一條說工作未滿三個月離職是不用事先通知的
但我已經跟老闆提過幾次了
總而言之,我能直接跟老闆說我明天不想來上班了嗎?
那我這半個多月來的薪資還是有保障吧?
如果老闆不想給或亂扣我薪水能去勞工保險局檢舉嗎?
拜託請告訴我,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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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4.242.232
※ 編輯: Trill0 來自: 140.134.242.232 (02/22 01:14)
※ 編輯: Trill0 來自: 140.134.242.232 (02/22 01:18)
1F:推 mark30104:印象中沒定契約可以隨時中止,但是薪水還是要給 02/22 12:17
2F:→ john0227:檢舉前記得想辦法取得打卡紀錄或備份,免的被處理掉… 02/22 20:03
3F:→ ziziz:薪水還是要照發給你,不能亂扣你的薪水 02/22 23:13
4F:→ ziziz:但如果有造成資方損失,且資方能提出具體事證的話,可以反過 02/22 23:15
5F:→ ziziz:來要求你賠償,建議想要離職的話,要事先提出會比較好哦 02/22 23:16
6F:→ ziziz:臨時說不去就不去,也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02/22 23:16
7F:→ Trill0:感謝答覆^^ 02/2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