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ll0 (水球请随便丢)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打工离职问题
时间Mon Feb 22 01:12:37 2010
事实经过:
我在一月底时应徵了一份工读的工作,她说我是新人,所以时薪85
我接受了,不过并没有签合约,而且也没有劳健保,但是上下班都有打卡
我做到2/10就跟老板说我不想做了,但是因为他们很缺人手,
我又不想害到其他人,所以说好我帮他们做到找到新人为止,
但我也说顶多做到月底
今天已经21号了还是没有新人的下文,我真的越做越不想做了
问题:
我记得劳基法里面有一条说工作未满三个月离职是不用事先通知的
但我已经跟老板提过几次了
总而言之,我能直接跟老板说我明天不想来上班了吗?
那我这半个多月来的薪资还是有保障吧?
如果老板不想给或乱扣我薪水能去劳工保险局检举吗?
拜托请告诉我,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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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4.242.232
※ 编辑: Trill0 来自: 140.134.242.232 (02/22 01:14)
※ 编辑: Trill0 来自: 140.134.242.232 (02/22 01:18)
1F:推 mark30104:印象中没定契约可以随时中止,但是薪水还是要给 02/22 12:17
2F:→ john0227:检举前记得想办法取得打卡纪录或备份,免的被处理掉… 02/22 20:03
3F:→ ziziz:薪水还是要照发给你,不能乱扣你的薪水 02/22 23:13
4F:→ ziziz:但如果有造成资方损失,且资方能提出具体事证的话,可以反过 02/22 23:15
5F:→ ziziz:来要求你赔偿,建议想要离职的话,要事先提出会比较好哦 02/22 23:16
6F:→ ziziz:临时说不去就不去,也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02/22 23:16
7F:→ Trill0:感谢答覆^^ 02/2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