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12t7569 (病葉.柳絮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薪資是否合理?
時間Sat Feb 20 10:22:54 2010
小弟在頗具規模的工廠上班(不知可否打出名稱) 三班制
公司規定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薪資如下
底薪11700+敬業獎金5200+津貼3800(正職底薪12300)
先說明敬業獎金,給法不定,即使全勤也不會給到5200。
通常都在4800~5000左右
津貼部分則是固定,永遠的3800
獎金與津貼,請事假將全部扣除。
勞健保由公司自薪水裡撥去,勞保41X元、健保37X元
公司提供中晚餐,伙食費每月約400左右
加班由底薪/30再/8算
前兩小時*1.33 後*1.66
休假方式
公司計算方式為A月26日到A+1月的25日為一個月
月份內遇到幾天六日,則放幾天(輪休)
例如3月26到4月25共有4個六日,則放八天。
但排班表只有會6天左右,剩下的可自行請輪休
若果沒放則以例出計薪(不*1.33)
問題:
跟朋友聊天後,覺得薪水好像怪怪的。
但又不知道哪邊怪,請大家指導一下。
如果說明不夠清楚或有違板規,請告知小弟。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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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學長!那邊有飆車族 學長學長!那邊剛好像有女生 學長學長~那邊有人紅燈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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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196.52
1F:推 intelb06385:加班時薪65..... 02/20 13:07
2F:→ ChrisBear:加班費合法休假合法 薪水部分只要月領有17280up就合法 02/20 14:19
3F:→ ChrisBear:勞基法休假是一個月給四天 若雇主要多給四天合法 02/20 14:20
4F:→ Eventis:加班費的計算,應該是怪在'工資'的定義上.工資 != 底薪. 02/22 08:28
5F:→ Eventis:類似的作法很常被法院捅啊Orz...就是拿一大堆津貼/紅利/補 02/22 08:30
6F:→ Eventis:貼,以在名目上壓低本薪,以迴避法令上各種以工資為計算標準 02/22 08:31
7F:→ Eventis:的規定.但實務上不以此為限,其判定標準為勞務對價之經常性 02/22 08:33
8F:→ Eventis:給與.台灣高等法院89年勞上易字第25號民事判決其中一項爭 02/22 08:38
9F:→ Eventis:點即在於此,而法院也明示了應上開實質上工資判別為其計算 02/22 08:38
10F:→ Eventis:基準,不受其發給名目之限制可參. 02/22 08:41
11F:→ Eventis:另外關於事假部份完全扣除的作法,則似乎也有爭執空間. 02/22 08:42
12F:→ Eventis:其它保險伙食若本屬勞工應自行負擔部份,即便扣減後當月實 02/22 08:44
13F:→ Eventis:領低於法定基本工資,亦不生問題. 02/22 08:44
14F:→ Eventis:頂多主張勞工想每天自己叫便當(................). 02/22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