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ureming (m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提問題
時間Wed Feb 17 05:42:50 2010
事實經過:我是一家小規模補習班的負責人,但立案負責人是找別人掛名,我外聘老師教授非其中一個非
非立案的科目,本來相處還算愉快,但是突然這個老師在兩個月前提出辭呈,只想待滿上學期,
而非整學年.下學期要我請別人來教,最後還不配合交接,並拉攏我補習班的學生,致使我班
上學生流失甚多,並告知我的班導師後面的薪水他不要了,下禮拜的最後一堂課也無故不到
,然而隔不到一個月,發簡訊么喝命令姿態甚高,我都不與理睬,最後並到我補習班大吵大鬧
要薪水約一萬多元,並揚言要告我,並寄來存證信函,請問我問我該如何自保???
問題:1.我們的薪水給付一向給現金而從未簽名,她到職約1~2年都是每月10日按時給,只有最後
一個月未給,坦白說她已經讓我們元氣大傷,實在不想給!!!該如何規避責任
2.到職沒有任何契約書,但再4個月國三學生即將學測,臨陣換將,對小孩子影響頗大,責
任歸屬如何???
3.無故不到班,不辦理交接,破壞職業道德,是否我可以不給薪水
4.立案負責人不是我,萬一真到法院我們不到行嗎???
5.可以ㄠ說我們沒有此科目嗎???
[email protected]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2.28
1F:推 depravity:不管對方怎樣該給的薪水還是要給 02/17 08:04
2F:推 depravity:如果妳覺得家長發現一堆學生要當證人會很高興 02/17 08:40
3F:→ depravity:可以凹凹看 法官會不會傳一堆學生當證人 02/17 08:41
4F:推 lanth123:不管怎樣 該給的還是要給 02/17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