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olo (今夜誰來陪我喝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12/28被公司資遺,可以要求年終獎金嗎?
時間Tue Feb 9 21:54:14 2010
事實經過:
請問懂人事.勞基法的先進:
當初公司開業時老板有保證會發年終2個月,
我在5月份時有領到一個月年終獎金
但公司故意在12/28資遺我,
因為是新公司,所以從籌備期到12/28,我是有做滿一年的,
要離開時,公司按年資開業一年,發的0.5個月,
但老板最後資遺費共發給我一個月,
問題:
請問我可以再要求前公司給我年終獎金嗎?
就是那一個月當作是資遺費,
老板保證的二個月扣除已發的一個月,我是不是可以再去要求一個月?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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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6.65
1F:推 walter0217:有文件證明保證2個月年終嗎? 02/10 10:57
2F:推 depravity:還要證明該公司年終獎金的發放是滿"一年"而不是做到 02/10 11:19
3F:→ depravity:傳統習慣的農曆年 02/10 11:20
4F:→ sindyevil:要看公司規則怎樣定這塊,若無明定也未於應徵或在職時有 02/10 16:24
5F:→ sindyevil:任何保證年終的約定,無法請求. 02/10 16:25
6F:推 ziziz:年終獎金這種東西是看公司要不要發...而不是一定要發 02/13 13:29
7F:→ ziziz:所以實際上來說..年終獎金這種東西,不屬於勞基法的範疇之內 02/13 13:31
8F:→ ziziz:再補一個..萬一公司是虧損的,哪裡來的獎金發給你.. 02/13 13:33
9F:→ ziziz:所以勞基法只有說..不能扣薪...但卻沒有說不能減(不)發獎金 02/1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