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b13 (小妖)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開MSN來看算不算使用?
時間Tue Feb 9 01:18:10 2010
事實經過:
這是在學校中發生的問題,由於對方師長是民法老師,
所以他一直針對法律來問我。(我不是來問作業的…)
簡述是,我在自習課時問他能不能用筆電打筆記,
他同意之後我開始使用。
結果我習慣性的點開MSN看了一下後關上。
他因此說我欺騙師長。
因為我只有跟他說我要打筆記,沒有說我要看MSN。
問題:
打開MSN後觀看,算使用嗎?
我查辭典,使用的意思是利用、運用。
利用的意思是,根據事物的特性而加以利用。
運用的意思是,發揮物資的功用。
打開並觀看並沒有利用到MSN的特性(交談)不是嗎?
也沒有發揮到MSN的功用吧?
他則一直問我,法律上,開跟看,算不算使用。
煩請大家幫我解答這個疑惑。
先說抱歉了,這種小事看起來十分微不足道,但是對我影響甚遠…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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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只看電磁記錄妳開啟程式就算妳螢幕是關的都開始使用了XD 02/09 01:21
2F:→ fib13:囧囧囧…沒想到是這樣…我被刁定了…謝謝回答…… 02/09 01:23
3F:→ fib13:另外請問,他說我欺騙他,但並未構成他實質上的侵害,那他是 02/09 02:40
4F:→ fib13:不是沒辦法告我? 02/09 02:40
5F:推 Pash77:因為硬碟跟記憶體讀寫,實質損害 0.00034 元吧? 02/09 05:39
6F:推 LinHenry:他沒必要告你吧,頂多以你態度不佳把你當掉。 02/09 08:38
7F:→ by046561:這有什麼好告的? 02/09 15:25
8F:推 qmaper:這跟我打開遊戲視窗~說我沒在打電動一樣 XD 02/1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