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b13 (小妖)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开MSN来看算不算使用?
时间Tue Feb 9 01:18:10 2010
事实经过:
这是在学校中发生的问题,由於对方师长是民法老师,
所以他一直针对法律来问我。(我不是来问作业的…)
简述是,我在自习课时问他能不能用笔电打笔记,
他同意之後我开始使用。
结果我习惯性的点开MSN看了一下後关上。
他因此说我欺骗师长。
因为我只有跟他说我要打笔记,没有说我要看MSN。
问题:
打开MSN後观看,算使用吗?
我查辞典,使用的意思是利用、运用。
利用的意思是,根据事物的特性而加以利用。
运用的意思是,发挥物资的功用。
打开并观看并没有利用到MSN的特性(交谈)不是吗?
也没有发挥到MSN的功用吧?
他则一直问我,法律上,开跟看,算不算使用。
烦请大家帮我解答这个疑惑。
先说抱歉了,这种小事看起来十分微不足道,但是对我影响甚远…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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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只看电磁记录你开启程式就算你萤幕是关的都开始使用了XD 02/09 01:21
2F:→ fib13:囧囧囧…没想到是这样…我被刁定了…谢谢回答…… 02/09 01:23
3F:→ fib13:另外请问,他说我欺骗他,但并未构成他实质上的侵害,那他是 02/09 02:40
4F:→ fib13:不是没办法告我? 02/09 02:40
5F:推 Pash77:因为硬碟跟记忆体读写,实质损害 0.00034 元吧? 02/09 05:39
6F:推 LinHenry:他没必要告你吧,顶多以你态度不佳把你当掉。 02/09 08:38
7F:→ by046561:这有什麽好告的? 02/09 15:25
8F:推 qmaper:这跟我打开游戏视窗~说我没在打电动一样 XD 02/1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