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fam (曼波)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個人照在未告知下被轉載
時間Fri Feb 5 06:52:05 2010
事實經過:
2月5號我在某版po了一篇文
文章的最下面,簽名檔我用的是我個人部落格的連結
沒多久後,有位版友在我發的文章裡面回文,並附了一個連結
上述的連結一點進去之後,是我的個人照
那張照片是我放在部落格裡某一本相簿裡的,是我個人的自拍照
相簿未鎖、是公開的,但有註明「著作權所有,請勿轉載」
問題:
那位回文並將我私人照片做外部連結並公開於文章裡做連結的網友
我並不認識他,而他事先也未徵尋過我的意見
所以等於說,未經同意就轉載我的私人照片是他的私人行為
發這篇文章之前我有在本版Z過也有/過,可惜沒有看到我這類問題的答案
只知道,拍照的人是我,所以著作權在我
而照片裡只有我一個人,也關係到了我的肖像權
所以,請問
能確定的是他侵犯到了我個人的著作權與肖像權是嗎??
尤其他「事前未徵尋過我的意見」「未經過我的同意」「連結放在公開的場合」
請問以上問題若答案是肯定的的話,那麼再請問一下
我該以何種途徑去控告他呢?
找網路警察可靠嗎?(雖然我也不知該去哪找)
或者拿著copy下來的資料(證據)到警局報案?
還是直接到法院去呢?
以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先感謝各位大大了!謝謝!!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97.136
1F:推 hsinyeh:看起來他沒有轉載阿.. 02/05 08:17
2F:→ tfam:所以,將圖片用ptt短網址(換了網址)這樣不算轉載嗎? 02/05 08:25
3F:→ tfam:他以他個人的名義發表了我的私人照片且未經過我的同意,這樣 02/05 08:29
4F:→ tfam:沒有違反到任何攝影著作權與肖像權嗎? 02/05 08:30
5F:→ hsinyeh:以他個人的名義是啥意思 說是他拍的? 02/05 10:13
6F:推 depravity:不 照片是你發表的 她只是介紹人去看而已 02/05 10:24
7F:推 OAzenO:"相簿未鎖"就是等於同意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02/05 10:45
8F:→ tfam:我公開相本並不代表我授權其它人能於其它平台公開我blog的訊 02/05 11:18
9F:→ tfam:息 02/05 11:19
10F:推 Powar:那就印出來去報案吧 別人的說法你又不採信 02/05 11:27
11F:→ Eventis:內容既然是自己公開的,那麼被揭露也是可預見的風險,並且在 02/05 11:28
12F:→ Eventis:現行法上此種揭露管見以為並無不法性可言.則既然預見有此 02/05 11:29
13F:→ Eventis:風險仍公開之,即自甘為此冒險行為,當事人既自甘冒受損之風 02/05 11:30
14F:→ Eventis:險,法律對當事人之自我決定,又有何干預的必要? 02/05 11:30
15F:→ vovo0930:既然相簿沒鎖那就是公開的資訊 既然是自己主動公開的資訊 02/05 15:21
16F:→ vovo0930:那當然沒有違法 02/05 15:21
17F:推 fanku:管見同EV大,何況他並沒有下載後另存其他地點~只是連結 02/05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