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cats (心靈律動^^囉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關於商品延遲配送
時間Thu Feb 4 14:37:11 2010
事實經過:
1/20幫朋友網路購買一個台灣樂天的日本直送商品 是一個福袋
一個"行李箱"+裡面有"14件衣服" 4650
網址:
http://r-select.shop.rakuten.tw/jp_0119_09
網頁是寫10~14天會送達 (已備份)
本來想說就算14天 從1/21開始計算 1/21~2/3會送達
今天2/4了主動詢問台灣賣方 才知道 日本方面 會在下一批才出貨
不過我們的出國日期是2/5 有機票為證 舉證無問題
問題:
1.如果考慮取消訂單 網頁有寫
[必看!!]購買前的注意事項
免運費商品!退貨運費需消費者自行負擔(可以接受的顧客再下單唷) 。
那是否我們一定得付??
PS.因為對方沒有主動通知延遲 讓我們相信會如期送達
加上出國日期已經是確定的
如果朋友出國前沒拿到 行李箱+衣服 那就表示原本預定裝到此行李的東西
要放在別的地方@@" 而新衣服也不能帶去了
是否結果變成如果取消訂單
=> 要多花錢買行李箱的替代物 還要承擔訂購商品寄回日本的運費??
2.如果說不取消訂單的話 有權利提出什麼要求嗎??
因為網頁寫10~14天送達 卻沒有主動通知延遲(而是14天過後才收到消息)
我覺得如果13天沒收到商品 根本不可能再第14天(2/3)出貨
結果到今天還要主動詢問 @@"
所以想問問看是否有相關權利可以行使呢
原本以為網路購物如果沒送到的話可以取消訂單就好
不過卻看到該點注意事項 (也就是取消訂單要承擔送回日本的運費XD)
還是說因為有事先寫好注意事項 所以我們就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或是法律上沒保障的話 實務上我們怎麼討論或是要求 比較可以處理此類事情呢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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