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yce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跟房東鬧上了警局 偵訊庭 跟 報稅的的問題
時間Wed Feb 3 14:27:32 2010
事實經過:
目前跟房東有些租屋糾紛 , 我們簽的是一般文具行賣的"吃人夠夠不平等契約" >"<.
先後鬧上了警局 , 偵訊庭 . 檢察官詢問了一些問題以後 , 問要不要調解 .
目前案子送到調解委員會那邊 .
想請問 :
(1)以目前的進度來看 , 假如房東他沒有報出租所得稅的話 . 國稅局會不會查起來.
因為契約中"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征機關負責繳納"這條被房東劃掉 .
我猜他大概是沒有報稅了 . 承租時我們也沒有談過稅金的問題 .
另外保留有這一條"本件租約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
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感覺上對房客都很不利 .
如果是追繳的話到最後是不是會轉家到房客身上呢 ?
(2)檢察官問了很多承租時的過程 , 一般來說不是先問要不要調解再問案情的嗎 ?
怎麼本末倒置呢 ? 她真正的目的是要檢舉逃漏稅嗎 ?
順便把案件大事化小 & 小事他無嗎 ?
ps:當初是被房東騙進去租的 . 搬進去住後變了一個樣 , 當初答應的一樣都沒有 &
一樣都不可以 , 也不負責任 , 爛死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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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247.112
1F:推 depravity:2.檢察官的工作不包括調解 她沒有想搓掉就不調解不違法 02/03 14:34
2F:→ qpioi:你要告他什麼? 02/03 15:05
3F:→ giliguala:不太清楚問的內容... 02/03 15:43
4F:→ ZEROTOHERO:1.那條指的是從普通住宅變成營業場所等造成的情形.他 02/03 15:57
5F:→ ZEROTOHERO:的稅別變更等狀況,當然是承租者要負擔的. 02/03 15:58
6F:→ ZEROTOHERO:另外書局賣的契約已經算是公允了,重點在於甲方或乙方自 02/03 15:59
7F:→ ZEROTOHERO:行協調負責方的那些條文,你們是怎麼談的吧? 02/03 16:00
8F:推 senjor:就我租給妳的實際租金就是契約租金+稅金啊... 02/03 16:12
9F:推 hoboks:租屋糾紛為啥會鬧上警局? 02/03 16:49
10F:→ ChrisBear:事實都沒說 要怎樣回答....= = 02/03 17:29
11F:推 ziziz:租房子這種東西..是最容易逃漏稅的... 02/13 15:49
12F:→ ziziz:正常來說...房東是要報稅的..跟契約沒有關係吧..不是說劃掉 02/13 15:50
13F:→ ziziz:後就不必報稅了...還是要報..只是通常租給一般人的話..是不 02/13 15:51
14F:→ ziziz:會注意到這一點..但是如果是租給公司的話..公司都會開立扣繳 02/13 15:52
15F:→ ziziz:憑單給房東...這樣房東就必須要乖乖的把這筆所得報進去了.. 02/13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