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jck00383 (wgk)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請問是否成立詐欺罪名?
時間Sat Jan 23 21:05:57 2010
※ 引述《lisacute (lisa)》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1)對方去年12月在論壇上向我弟購買二手遊戲卡.(我弟是賣方)
: 12/9寄達.對方也向我弟表示已收到
: (2)今年一月.對方又再跟我弟交易在論壇上二手卡片
: 一開始我弟已表明卡片是二手物品.有使用痕跡
: 也向對方說明實際狀況為何
: 對方同意後.雙方買賣契約成立.
: 我弟收到匯款後於期限內將卡片以掛號寄出
: (4)對方收到卡片大表不滿.表示卡片受損很嚴重.他不能接受.我弟基於出賣人瑕疵擔
: 保責任.同意收到他的退卡後.馬上退費給他.對方1/13(星期三)交寄台中郵局
: (5)郵差將掛號信寄達時.我弟不在家.以致無法第一時間收信.
: 向對方表示信件尚在郵局.若收到卡片必定依約定馬上退費
: 但1/16對方在公開交流論壇上放狠話:"實在不想再說了,也不想再拖了。星期一
: 若無款項,我只好公事公辦。年關到了,檢察官也缺業績"
: "星期一不見款項,我保證告到底,告到你全家破產。"
: 對方表示要以詐欺控告我弟.並在公開論壇上發文指控我弟詐欺.要其他玩家小心
: 並將我弟的發言定義為"強辯自己無犯行"
: 這些話語對我弟造成精神上之壓力.於是他在對方設定之期限內將款項全數匯回
: (6)款項匯回後.對方說去年12月9號收到的卡也很爛.他也要退費!
: 我弟表示已經收到這麼久了 而且買受人有檢查通知義務
: 當時收到沒有提出異議就表示東西沒問題
: 但他卻在一個多月後才主張物品有瑕疵(卡片上有個指甲壓痕).強迫我弟退費
: 我弟堅持不退 並言明己之立場 並要求對方提出證據證明12月一收到卡就有瑕疵
: 對方置之不理 詢問兩次均無回應
: 對方揚言要告我弟詐欺==>這是對方第二次在論壇上聲稱我弟是詐欺犯
: 並且在論壇上張貼一些詐欺條文跟他自己的判斷.聲稱我弟犯了詐欺罪.會吃官司
: 並聲稱他是書記官.要依刑訴第241條.向我弟逕行告發(關於這點我根本看不懂他
: 在說什麼)
刑訴241是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不過買賣遊戲卡顯非書記官
執行之職務,刑訴241是不適用的。
: (7)對方有無提告.目前尚未明瞭.但對方仍持續在論壇上發文攻擊我弟卻確實實是詐欺犯
: 他握有相當充分證據 足以讓我弟因詐欺最受到起訴 年紀輕輕就留下案底
: 就他的邏輯 我弟不退12月的款項=詐欺
: 這次卡相不如他的想像=詐欺
: 問題:
: (1)對方一表明卡相不佳堅持退費.我弟在合理期間內以退回全數款項
: 請問我弟的行為有成立詐欺的可能嗎?我爬了好久有關詐欺的文都沒有提到這點
: 還望板大指點!
就以上陳述,並無任何詐術,看不出有刑法339條詐欺罪的可能,應為單純民事糾紛。
若說兩次交易均全數退款,判斷是買賣契約之合意解除。兩次交義的卡片也需回復原
狀,返還給你弟弟。
: (2)對方因欲逼迫我弟退款.在尚未經過司法機關審判下.在公開論壇上多次攻擊我弟
: 是詐欺犯
: 對方是否涉及"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呢?
恐嚇尚不至於,公然侮辱須視是否有粗鄙言語。另不排除有誹謗可能。
亦即就此可能有民刑事責任。
: (3)在論壇回覆對方我弟可能有權利指控他恐嚇及公然侮辱.
: 對方回應:有膽你就去!我看你是沒膽!
: 請問關於此舉.對方是否又涉及另一項"公然侮辱罪"呢?
沒有。
: (4)對方自稱是書記官.要依職權告發我弟.我弟住桃園.他說要我弟去台中(他住台中)
: 開庭審判.依照基本的以原就被原則.應當是他來桃園開庭不是嗎?
: 況且我弟行為發生地在桃園.雙方也未議定由台中法院管轄
: 為何他說我弟要去台中開庭?
以原就被原則是民事訴訟的普通審判籍。告發則是刑事訴訟上之行為。如果他真去告發
,並不會立即進入審判程序。至於要去哪裡,如有發傳票,則依傳票上所記載。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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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0.94
1F:推 lisacute:謝謝您~但我認為12月9日寄給他的卡片不應退款與他 01/23 21:16
2F:→ lisacute:因為他東西收到這麼久了 現在才在說卡片有損傷且無證據 01/23 21:17
3F:→ lisacute:證明他一收到就有損傷.現在他不滿我弟不退款.才揚言提告 01/23 21:18
4F:→ lisacute:我認為他的要求很不合理.跟他良性溝通他仍咬定我弟詐欺 01/23 21:19
5F:推 lisacute:目前雙方問題點在於:我弟認為12月交易款項無理由退還 01/23 21:24
6F:→ lisacute:他態度強硬要我弟退.不然他要依職權告發(?).並烙一堆奇怪 01/23 21:25
7F:→ lisacute:法條出來(例如公平交易法).目前已不願跟他爭執.請他提告 01/23 21:36
8F:→ wjck00383:他可以告發,但不可能依職權告發。12月的交易價金如尚 01/23 21:39
9F:→ wjck00383:未退還,那也是請他去爭執民事上的瑕疵擔保等等。就刑事 01/23 21:40
10F:→ wjck00383:來看你們是沒有問題的。 01/23 21:41
11F:推 lisacute:感謝您為小妹解惑.不過他只想動用刑法來告我弟.我ㄧ整個 01/23 21:56
12F:→ lisacute:覺得怪.請他提供證據說明卡片問題.他也不理... 01/23 21:57
13F:推 deeblue:我猜他是覺得不懂法律的人 提刑事告訴你們會怕 01/23 21:58
14F:推 lisacute:to樓上大大 我也這麼覺得 尤其他還把林山田老師說成林田 01/23 22:39
15F:→ lisacute:山...還很狂妄的說王澤鑑跟林山田教授算什麼!= =||| 01/23 22:39
16F:→ lisacute:我很懷疑他是不是書記官 因為他都亂用法條 回文也跳針 01/23 22:40
17F:→ lisacute:一開始老弟有嚇到 跑來問我相關問題 我才知道他惹上麻煩 01/23 22:41
18F:→ lisacute:目前他還堅持他有權利用刑訴241條告發我...我真是太無言 01/23 22:42
19F:推 egg1225:林田山.....XDDDDDDDD 01/24 00:54
20F:→ sindyevil:老師會哭 .... 01/24 12:24
21F:推 Kniveschou:老師會去找他的... 01/24 18:12
22F:→ Eventis:以後他作夢大概都是一邊黑一邊白........@@a 01/24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