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ababy123 (kat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雇用人因業務上之不法所得 需要歸還雇主嗎?
時間Tue Jan 19 02:15:10 2010
事實經過:
某A受雇於資產管理公司 業務主要為處理客戶與銀行間的債務問題
公司與客戶契約明定僅收取"顧問費" 但卻要求A在客戶與銀行協商還款時使用某些詐術
向客戶多收一筆費用 約相當於客戶還銀行金額的一成! A卻私下幫忙客戶處理債務 並收取
上述之一成費用 經公司發現 要求A返還其在僱傭關係中所收取之"不法利益"
問題:
A是否需要返還?
不法所得是否為需返還之債務?
又若客戶同意給付該費用 是否需返還公司?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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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7.120.222
1F:推 depravity:為何是不法利益 法律規定不能收還是對方非真意想給?? 01/19 02:24
2F:→ jinababy123:客戶以為是清償的金額或是銀行收取的其他費用 01/19 02:26
3F:→ enterpirse:看來公司並無立場要A返還那一筆費用,倒是A要返還客戶 01/19 08:03
4F:→ enterpirse:戶那一筆費用 01/19 08:04
5F:推 depravity:公司介入所取是有人想一起當詐欺犯?? 01/19 08:30
6F:→ jinababy123:請問公司無立場的原因是該金額為不當得利嗎? 01/19 14:59
7F:推 depravity:請問貴公司是哪間 把章程和營業項目收費明細PO出再說 01/1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