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ababy123 (kat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雇用人因业务上之不法所得 需要归还雇主吗?
时间Tue Jan 19 02:15:10 2010
事实经过:
某A受雇於资产管理公司 业务主要为处理客户与银行间的债务问题
公司与客户契约明定仅收取"顾问费" 但却要求A在客户与银行协商还款时使用某些诈术
向客户多收一笔费用 约相当於客户还银行金额的一成! A却私下帮忙客户处理债务 并收取
上述之一成费用 经公司发现 要求A返还其在雇佣关系中所收取之"不法利益"
问题:
A是否需要返还?
不法所得是否为需返还之债务?
又若客户同意给付该费用 是否需返还公司?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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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17.120.222
1F:推 depravity:为何是不法利益 法律规定不能收还是对方非真意想给?? 01/19 02:24
2F:→ jinababy123:客户以为是清偿的金额或是银行收取的其他费用 01/19 02:26
3F:→ enterpirse:看来公司并无立场要A返还那一笔费用,倒是A要返还客户 01/19 08:03
4F:→ enterpirse:户那一笔费用 01/19 08:04
5F:推 depravity:公司介入所取是有人想一起当诈欺犯?? 01/19 08:30
6F:→ jinababy123:请问公司无立场的原因是该金额为不当得利吗? 01/19 14:59
7F:推 depravity:请问贵公司是哪间 把章程和营业项目收费明细PO出再说 01/1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