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預付金額的問題
時間Fri Jan 15 12:01:27 2010
事實經過:
四年多前(2005年4月),我在家樂福的特約洗車(卡氏)買了一份套餐
套餐內容為:
(1)5次大美容(2)5次內裝高溫蒸氣護理(3)10次小美容(4)10次洗車
而這些商品的記錄都存於一張晶片卡上,以供卡氏公司扣商品。
這張卡上列印之規定有:
1.此卡可供使用5年,須於有效期間內使用完畢過期作廢,此卡可供任何車輛使用。
2.每次完成護理服務後,將於卡氏系統資料扣一次,次數扣完後此卡隨即作廢。
3.環保精緻洗車只限周一至周五使用。(國定例假日不得使用)
4.此卡不提供停車場隻停車費
5.農曆春節期間做車須於春節前一個月來電預約
6.本公司保留此卡一切使用權
7.本公司相關細節請參照會員登記表之會員條款規定
而我的卡將於2010年4月到期
理面上有許多次數尚未使用
問題:
我記得幾年前規定,所有現金購買之票卷有禮卷定型化契約作規範。
規範我的查詢如下:
1、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2、不得記載「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
3、不得記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
4、不得記載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
5、不得記載發行人得片面解約之條款。
6、不得記載預先免除發行人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
7、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
8、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因為這是消保會在2007年4月1日全面實施之規範
而我的那張晶片卡為2005年購入
我想請問一下:
1. 此張晶片卡(商品套餐)於2005年購入,是否適用於消保會於2007年全面實施
之禮卷定型化契約規範?
2. 倘若是用於此規範,我應如何主張我的權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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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64.207
1F:推 depravity:1.不適用2.妳的任何主張人家都可以不理妳 01/15 12:10
2F:→ chenweichih:請問是因為該規範是 2007年全面實施的關係嗎? 01/15 13:48
3F:推 depravity:Y 01/15 14:05
5F:→ sindyevil:民國96年4月1日公告實施,你約定在之前,不溯及既往. 01/15 14:11
6F:推 HALAQUEEN:那電信預付型門號內的「餘額」算不算在保障範圍內? 01/15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