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castle012 (涼爽好天氣~)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關於限定繼承
時間Sat Jan 9 22:42:37 2010
事實經過:
家人最近過世了,調財產清冊跟聯徵資產(主要是因為土地的關係,現金約2萬不到)
大於負債,但是其中有一筆是房貸的保證人.
(貸款人是家人的朋友----不認識)
為了避免有私人借貸(在告別式時有地下錢莊的人出現,說有設定車貸抵押)
及可能負擔房貸,所以已經有人出面辦理限定繼承了
問題:
1.地下錢莊的錢在向法院遞狀之前就已經先還掉了.(怕家人發生危險)
所以在呈報時未寫明該筆負債,這樣會有問題嗎?
2.有銀行表明先還錢可減免利息,但是條文又寫不能先還錢.
想請問若銀行呈報債權時加上利息或違約金,可以申訴之類的來要求減免嗎?
3.有銀行說:這段公告時間還是會催收,有管道可要求暫停催收嗎?
4.家人名下的財產只有車子跟土地,土地的現值法院如何認定,是用土地謄本中的
公告現值嗎?還是公告地價?(等於我們付錢買土地了,避免祖產被拍賣)
補充:網路上查到資料,如果保證人死亡時未發生擔保,則繼承人不用承擔該保證
(對方現在是還款正常的狀況),可請銀行給我們一個證明,
避免日後可能的風險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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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06.14
1F:推 depravity:1.有,侵犯到其他債權人的部分你們要自掏腰包 01/09 22:52
2F:→ depravity:2.反正都是用繼承來的財產還而已欠再多有差嗎?? 01/09 22:53
※ 編輯: skycastle012 來自: 203.70.106.14 (01/09 23:20)
3F:推 hcya:3.催收就看看就好。若要強制執行的話再去向法院提異議。 01/11 23:46
4F:→ hcya:4.都不是,那兩個價格只是報稅用的,低於實際市價太多。 01/11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