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q (沒有冬天的台南)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土地登記錯誤問題
時間Sat Jan 9 22:40:16 2010
事實經過:
家中於81年購買大樓車位
有當初建商的車位款收據
可是建物權狀上卻未有車位持份
另一戶未買車位的卻有車位持份
現在對方拿車位土地持分建號
認為這個車位是他的
但我家有收據 跟當初建商的車位使用權證明書
問題:
1. 請問這收據是否可證明當初代書登記錯誤
要如何將車位登記回我家名下?
2. 另外對方非常堅持車位登記在他名下就是他的
(但很肯定對方無車位款收據和使用權說明書)
對方也寄存證信函過來
難道就因為登記錯誤
對方就可以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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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66.15
1F:→ alawyer:無法直接傳訊給原po。這問題需謹慎處,因為我有遇過,因車 01/10 00:05
2F:→ alawyer:位糾紛而對車位占用人提出竊占告訴的案例。故本案不宜大意 01/10 00:06
3F:→ alawyer:但舉證責任在原po,故打起來不好處理。若金額涉及不低,建 01/10 00:07
4F:→ alawyer:找律師當面會談研究對策為宜(打起來是「打訴訟」之意)。 01/10 00:08
5F:推 hoboks:推樓上專業律師 01/10 00:39
6F:→ sindyevil:有可能不是登記錯誤的問題而是自始不能登記且事發已久, 01/10 09:35
7F:→ sindyevil:又未到地上權20年時間,故建議原PO尋覓專業律師處理,此案 01/10 09:36
8F:→ sindyevil:標的物有一定價值且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確有其必要. 01/10 09:37
9F:→ sindyevil:請不要來信問我自始的問題,我只說可能,這部份請教你的委 01/10 11:30
10F:→ sindyevil:任律師檢視你的資料後確認. 01/10 11:30
11F:推 hcya:可依民法767I中段「所有物妨害除去請求權」向該鄰居起訴,要 01/11 23:41
12F:→ hcya:求協同更正登記。另,竊佔罪的追訴時效只有10年,應無太大的 01/11 23:43
13F:→ hcya:刑事問題。 01/11 23:43
14F:→ alawyer:因竊占罪係繼續竊佔的犯罪型態,故其追訴時效應自犯罪終了 01/12 13:31
15F:→ alawyer:之翌日起算,舊法為10年,新法為20年,本件除非在舊法 01/12 13:32
16F:→ alawyer:時(88年)已經停止使用該車位,否則刑事時效恐仍有效。 01/12 13:33
17F:→ alawyer:不過誠如hc大大所言,原po可考慮主動提協同辦理登記之訴訟 01/12 13:34
18F:→ alawyer:以利造就日後訟爭的有利狀態。 01/12 13:35
19F:推 hcya:樓上 實務上認為竊佔罪跟竊盜罪一樣 是狀態犯 而非繼續犯喔~ 01/12 20:35
20F:→ hcya:也就是說,實務認為為竊佔行為時,被害人就已經被終局的侵害 01/12 20:37
21F:→ hcya:本案中,時效是以竊佔開始就開始計算,而非終了才對:) 01/12 20:37
22F:→ alawyer:竊占就性質似屬繼續犯,不知hc大大的「實務」是指? 01/13 03:32
23F:→ alawyer:不過竊占用狀態犯解,好像也說得通.... 01/13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