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q (没有冬天的台南)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土地登记错误问题
时间Sat Jan 9 22:40:16 2010
事实经过:
家中於81年购买大楼车位
有当初建商的车位款收据
可是建物权状上却未有车位持份
另一户未买车位的却有车位持份
现在对方拿车位土地持分建号
认为这个车位是他的
但我家有收据 跟当初建商的车位使用权证明书
问题:
1. 请问这收据是否可证明当初代书登记错误
要如何将车位登记回我家名下?
2. 另外对方非常坚持车位登记在他名下就是他的
(但很肯定对方无车位款收据和使用权说明书)
对方也寄存证信函过来
难道就因为登记错误
对方就可以拿走不属於自己的东西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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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9.166.15
1F:→ alawyer:无法直接传讯给原po。这问题需谨慎处,因为我有遇过,因车 01/10 00:05
2F:→ alawyer:位纠纷而对车位占用人提出窃占告诉的案例。故本案不宜大意 01/10 00:06
3F:→ alawyer:但举证责任在原po,故打起来不好处理。若金额涉及不低,建 01/10 00:07
4F:→ alawyer:找律师当面会谈研究对策为宜(打起来是「打诉讼」之意)。 01/10 00:08
5F:推 hoboks:推楼上专业律师 01/10 00:39
6F:→ sindyevil:有可能不是登记错误的问题而是自始不能登记且事发已久, 01/10 09:35
7F:→ sindyevil:又未到地上权20年时间,故建议原PO寻觅专业律师处理,此案 01/10 09:36
8F:→ sindyevil:标的物有一定价值且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确有其必要. 01/10 09:37
9F:→ sindyevil:请不要来信问我自始的问题,我只说可能,这部份请教你的委 01/10 11:30
10F:→ sindyevil:任律师检视你的资料後确认. 01/10 11:30
11F:推 hcya:可依民法767I中段「所有物妨害除去请求权」向该邻居起诉,要 01/11 23:41
12F:→ hcya:求协同更正登记。另,窃占罪的追诉时效只有10年,应无太大的 01/11 23:43
13F:→ hcya:刑事问题。 01/11 23:43
14F:→ alawyer:因窃占罪系继续窃占的犯罪型态,故其追诉时效应自犯罪终了 01/12 13:31
15F:→ alawyer:之翌日起算,旧法为10年,新法为20年,本件除非在旧法 01/12 13:32
16F:→ alawyer:时(88年)已经停止使用该车位,否则刑事时效恐仍有效。 01/12 13:33
17F:→ alawyer:不过诚如hc大大所言,原po可考虑主动提协同办理登记之诉讼 01/12 13:34
18F:→ alawyer:以利造就日後讼争的有利状态。 01/12 13:35
19F:推 hcya:楼上 实务上认为窃占罪跟窃盗罪一样 是状态犯 而非继续犯喔~ 01/12 20:35
20F:→ hcya:也就是说,实务认为为窃占行为时,被害人就已经被终局的侵害 01/12 20:37
21F:→ hcya:本案中,时效是以窃占开始就开始计算,而非终了才对:) 01/12 20:37
22F:→ alawyer:窃占就性质似属继续犯,不知hc大大的「实务」是指? 01/13 03:32
23F:→ alawyer:不过窃占用状态犯解,好像也说得通.... 01/13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