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zenO (聖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關於候選人
時間Sat Jan 9 01:37:37 2010
※ 引述《CJacky ()》之銘言:
: 若只有一名候選人
: 那投票還要舉行嗎
: 不知是否有相關法規
名 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5 月 27 日
第 70 條
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以所得票數達下列規
定以上者,始為當選。但村(里)長選舉不在此限:
一、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選舉,為各
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十。
二、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
選舉,為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百
分之十。
前項選舉結果未能當選或當選不足應選出之名額時,區域立法委員、直轄
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重行
選舉投票;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
民代表視同缺額。同一選舉區內缺額達二分之一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當然要選
哪有躺著上的
至少也要做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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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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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文件:祖宗18代所得稅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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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時間: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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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不爽不要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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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爽 ║ ║ 不 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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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42.100
1F:→ HALAQUEEN:簽名檔好酷! 01/09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