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n77618 (msn77618)
站內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這樣為什麼無罪???!令人氣憤!
時間Thu Jan 7 17:35:06 2010
事實經過: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62171/IssueID/20100107/SecID/102
台中地方法院昨天審理兩起性騷擾和性侵案件,
其一為女大生控訴遭按摩師以手指侵犯下體,另一為女高中生遭攝影師猥褻下體,
兩案最終都因「違反常理」,被告獲判無罪。
女大生指控,當時和男友一起去按摩,
一名身材壯碩的男按摩師負責服務她,
但過程中二度以手指侵犯下體,並且故意以按摩為由碰觸她的胸部。
但法官追問時間點、為何和男友同去卻未第一時間告知男友,
並且事發當時並未呼救等問題,
女大生表示當時她不斷哭泣,無法完整向男友陳述狀況,
曾經中場休息告訴男友「我不做了」。
法官認為,女大生前後說詞不一,且遭性侵卻無抗議,繼續接受按摩「有違常理」,
判按摩師無罪。
另一名女高中生則指遭人搭訕當模特兒,拍照過程卻遭強吻和撫摸下體,
法官查出事發後仍和男方用餐,且互留聯絡方式,因此都判無罪。
問題:
沒有問題,只是感歎
之前還發生過襲胸10秒無罪、強行舌吻無罪
唉。。。又是台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12.204
1F:推 hsinyeh:摸胸無罪 舌吻無罪 重點是無法證明非出自願 01/07 17:38
2F:→ lorcas:記者只寫他想寫的... 01/07 17:51
3F:→ Rhadamanthuz:台中地院 98訴3753 判決,原PO何不找來看看呢? 01/07 18:09
4F:→ artytea:應該是針對檢察官起訴的罪名無罪吧 01/07 18:10
5F:→ artytea:說不定檢察官起訴的其他罪名是有罪但記者沒寫 01/07 18:12
6F:→ Rhadamanthuz:判決書寫得很清楚,按摩的同時告訴人男友、另一人某P 01/07 18:13
7F:→ Rhadamanthuz:加上按摩師、告訴人,至少有4人當時在現場。 01/07 18:13
8F:→ Rhadamanthuz:客觀判斷當時的場景與告訴人反應違反常理,又缺乏證據 01/07 18:20
9F:→ rock0807:又一個著了記者的道了 01/07 18:26
10F:→ yuusnow:記者都嘛選自己喜歡的寫..... 01/07 18:47
11F:→ sindyevil:哀 又是一個被記者誤導無病呻吟的觀眾... 01/07 19:36
12F:推 OAzenO:請問判決哪裡查? 01/07 20:32
13F:推 hoboks:法源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我只知道這兩處 01/07 20:36
14F:→ hoboks:可是法源有時怪怪的 上次D大給我簡易判決 上法源我就查不到 01/07 20:37
15F:→ biblio:這麼容易就被媒體操弄啊?這社會果然一點都不尊重專業 01/07 20:39
16F:推 OAzenO:查到了 看來就是法官認為沒證據被告做了這件事 01/07 20:46
17F:→ brian0857:別只聽信單方片面之詞就下結論~來龍去脈你都還不清楚= = 01/07 21:44
18F:推 ChrisBear:摸胸十秒在當時不構成強制猥褻也無性騷擾防治法 01/07 22:44
19F:→ ChrisBear:不要隨便亂說摸胸十秒無罪 法律人說出這種話很丟臉 01/07 22:45
20F:推 hsinyeh:摸胸十秒本來就無罪阿.. 01/07 23:19
21F:→ fionkissyou:原PO你多念點法律好不好 算我求你 01/08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