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ynet (好累好累好累好累好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熱水器安裝位置錯誤導致傷亡
時間Sun Jan 3 21:58:47 2010
事實經過:
客人來公司的門市,說要買瓦斯熱水器
但是他家只能安裝強制排氣式熱水器 (安裝在他家廚房的正中央)
客人堅持說他家不需要 而且也不覺得傳統熱水器會讓他家有傷亡
結果我的同事A B 跟我 產生三種意見
同事A :賣他 反正客人自已說要安裝的
同事B :賣他 但是要他簽切結書 證明是他自已的行為
我 : 他那麼堅持,不要賣他 OR 換電熱水器
結果我被同事A+B罵= =
問題:
我認為同事A的想法應該是完全錯誤的
同事B的想法 其他同事都贊成,但是我覺得明明知道客戶不能安裝
還要賣給他,而且還簽切結書
屆時如果出事,業者(我們公司) 應該還是有事吧!!?
(因為明明知道裝了一搞不好就會死人 還讓他買 又幫他裝
我們公司又是有申請承裝業+有技術士安裝
<要安裝熱水器要申請承裝熱水器+有丙級的合格技術士>
這不是明知故犯嗎?? 還是我們只要盡到告知的義務就好?)
我的想法應該沒錯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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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44.111
1F:→ lighthouse:賣他但不負責安裝 XD 賣車也沒問車主是否有駕照啊 01/03 22:00
2F:推 hoboks:簽切結書有風險 最好是切結書由你手寫 最後雙方簽字同意 01/03 22:21
3F:推 depravity:就妳不要賣 要賣給AB去賣不就好了 這樣妳就沒事 XD 01/03 22:37
4F:推 OAzenO:我選B一票 另在產品上明顯處加註危險性 01/03 22:44
※ 編輯: buynet 來自: 123.240.44.111 (01/03 23:06)
5F:推 osape:不要賣,不然出事了家屬來歡你們更慘。這種切結書好像於法無 01/03 23:28
6F:→ osape:效。退而求其次,賣但不安裝。 01/03 23:29
7F:→ Sagarmatha:不覺得可以用切結書免責 尤其現在都已經強制要有證照了 01/04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