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10006487 (tu)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假如如果遇到現行犯.跟他發生扭打的法ꬠ…
時間Thu Dec 31 03:27:40 2009
※ 引述《gopila (1+1≠2的理由)》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不能用已經發生這件事情來敘述.嚴格講起來只能算是情境題吧.今天早上跟朋友從
: 台北回到中壢.然後在要去路邊取機車的時候.發現有人惡意在刮別人機車座墊.(我非常
: 確定那是惡意在刮.而且他刮了2~3台).看到當下我實在很想衝過去揍他.坐墊有被刮過
: 的應該都知道那種感覺很糟糕.我正要過去揍人的時候.他就跑走了.加上我朋友說算了吧.
: 不要惹事了.而且晚上又要跟老師meeting.所以就算了.可是我一直很憤怒...
: 問題:
: 這就是我的問題了.假設我今天衝上前去.發生扭打.我不小心打斷他的手或是之類的.
: 警察來了.重點是我的車根本沒有損傷.加上如果說我朋友不在我旁邊.攝影機也根本拍不
: 清楚他在幹什麼.事情會不會變成說他告我傷害他(我不知道這專有名詞對不對...)可是
: 我卻拿不出任何對我有利的證據?結果我還要賠他醫藥費之類的?或許我真的想太多.可是
: 我很好奇.在法律上見義勇為這種事情到底怎樣認定?非常感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首先針對你的情境題解答
如果證據部分無法提出
確實會對你有所不利
但假設證據事實全部還原
你打傷他是有很高的機會可以主張正當防衛的
試想:對方刮車必然持有凶器
衝過去打他一拳也只是剛好而已
防衛過當的機率顯然較低
在此順便解釋關於正當防衛的要件
其實正當防衛不太重視比例原則
例如:本案 財產(車墊)相較於對方的身體顯然身體較為重要
為了財產而傷及他人身體其實主張正當防衛的機會頗高
但
如果為了財產而殺了對方
這絕對是防衛過當(稱之為絕對失衡或極度失衡)
小弟對本案給個建議:如果附近有攝影機就放心的打他一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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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3.61.191.107
1F:推 HALAQUEEN:若遭人意圖殺害時反擊,而失手誤殺對方,算防衛過當嗎? 12/31 21:42
2F:→ k10006487:回1F:算正當防衛 不過實際上的舉證可能會有困難 必須要 01/01 02:22
3F:→ k10006487:能證明他方有殺害的意圖 01/01 02:23
4F:推 HALAQUEEN:這舉證還真困難,就算重傷也可能被解釋為對方正當防衛吧 01/01 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