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勞資] 公司罰我款有違法嗎?
時間Mon Dec 28 22:41:03 2009
※ 引述《fox926 (知更鳥之夏)》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目前在某零售公司當美編,
: 每個月都要跟採購確認所有商品及版面之後才發行DM。
: 公司有規定如果DM有錯一個字就要罰$500,
: 兩個字罰$3000,三個以上罰$50,00
: 毫無規則可言....
: 我每次都很小心翼翼,校稿校了N百次才送去印刷
: 但是在六個月前的一次設計當中,
: 由於採購方面每次修改都做了很大的更動,
: 截稿時間又迫在眉睫,
: 導致沒有作多次校稿就送印,
: 結果發行之後才發現有兩個區塊重複出現,
: 是很大的錯誤....
: 我知道我自己這邊有所疏失,
: 但是採購校稿也沒有做的很明確,
: 最後採購說都是我的錯,
: 便呈報上級說這次的過失是我一個人造成的....
: 我很不甘心,但是我的主管也沒有為我說話
: 只有說不然從罰五萬變懲罰三萬好了
: 於是我就被扣了三萬塊....(我的薪水才兩萬多一點點)
: 公司還假好心的說分三個月扣
: 但我連續三個月都沒有拿到規定的最低薪資....
: 主管說只要我半年內都不再錯任何一個字就可以把錢還我
: 而現在半年的時間即將期滿
: 問題:
: 我想問的是:
: 1. 公司這樣的罰錢行為有違法嗎?
: 不是有規定最低薪資嗎?
看完你的公司作法,我覺得真的很誇張,竟然罰款到3萬元。
首先,你跟公司間應該是屬於僱傭關係,所以有勞動基準法的適用。
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費用。
換言之,如果員工的行為真的有對公司造成損害,
也是要給付「全部」工資後,再來向員工求償(例如利用訴訟方式)。
所以這樣看來,你的公司預扣你每月薪資,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
你可以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或檢舉,請他們出面協調處理。
至於他們可不可以扣你三萬元,這個就看公司損害有多少而定,
應該由公司舉證。讓公司去法院起訴求償,由法院斷定你應該賠償的金額。
: 2. 我問過人資,他說一月的薪水評估我的功過之後,
: 要是沒有錯誤才會把扣的錢還我,
: 我十分確定我這六個月內沒有犯錯,
: 但如果他們耍賴不還我,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呢?
如果他們堅持不給你全額薪資,你應該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先由其作勞資調解,若調解不成立,你就要向法院起訴請求公司給付薪資。
若您需要法律上協助,也可以洽勞委會,請求提供訴訟上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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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22.2.153
1F:→ ChrisBear:假設公司罰款有理由 也不得扣薪資 必須另訴主張 12/28 22:53
2F:→ ChrisBear:遑論本案公司罰款有爭議 這種公司太誇張 12/28 22:53
3F:→ fox926:謝謝你的分析!!這樣子我了解了~ 12/28 23:11
4F:→ fox926:不過那個錯誤據我所知後來是由我發佈一份更正啟示解決 12/28 23:12
5F:→ fox926:實際上有沒有因為這個錯誤而害公司造成損失我並沒有聽說 12/28 23:12
6F:→ fox926:經過你的解說我現在安心許多~ 12/28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