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租房子
時間Mon Dec 28 22:30:02 2009
首先應該瞭解租賃關係雙方所負的權利義務原則上是以租賃契約約款為準。
如果租賃契約沒有規定到,就回歸民法的規定。
你的情形應該是定期性租賃契約,但是租期為屆滿想提前終止租約。
因為不是對方有違約問題,這時候你終止租賃契約會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民法第263條準用第261條),對方可向你請求損害賠償。
故你所繳交的保證金有可能會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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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22.2.153
1F:推 Arioch:SOGA 所以房東有權利要求賠償 但是多少就是有待協調這樣? 12/28 22:49
2F:推 depravity:不是 是看他因此產生多少損害 12/28 22:57
3F:→ depravity:要是她一直租不出去損害就是你到租約到期的租金 12/28 22:58
4F:→ hansw:實務一般而言,大概就是沒收兩個月保證金。 12/28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