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yl (砂羽)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殘障人士手冊正本無法取得,請問該如何處理
時間Mon Dec 28 11:24:15 2009
事實經過:
殘障人士A女(身份別為植物人)與B君育有一子C
C為大學生,依教育部就學優待減免辦法可辦理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費優待
目前殘障人士手冊正本由A女娘家持有
A女娘家頗多要求,B如有不從,A女娘家即以扣住手冊不給為要脅
經詢問教育部,每學期辦理學費減免時均需繳驗正本校對,沒得商量
今B欲以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七 不治之惡疾者"為由訴離
但擔心學費的問題
以我的想法是C為A之子,無庸置疑,即使離婚他還是A的孩子
但以教育部的回答,似乎是沒有正本就什麼都不用說了
目前B在猶豫是否試看看訴請離婚,但擔心辦了以後與A女娘家正式扯破臉
是否只能在A女娘家的要求跟C的學費哪個比較貴當中選一個?
是否有解套的方法,能夠不受A女娘家不給正本的要脅呢
問題:
我是C的嫂子,B是我的公公,我先生非A女所出
我跟我先生負擔A女每月療養,C的撫養B的孝養還有先生親生母親的債務
A女躺了11年,說真的我跟我先生真的累了
小叔又念私立大學,我們當然希望可以的話能免學費就免學費
公公是覺得她娘家再怎樣也是小叔的親舅舅親奶奶,不想撕破臉
但也很希望能結束掉被她娘家要求東要求西的日子
想過乾脆說殘障人士手冊正本遺失重新申辦好了
又擔心這是不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而且要求小叔申請這個又有點…對我來說沒什麼,對他來說就是跟親舅舅正式翻臉吧
所以我的問題是
1.離婚,植物人以醫學上來說是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是一種狀態不是一種病,這在法律上不知是否符合"不治之惡疾"呢?
2.若無法取得殘障人士手冊正本,還有別的方法證明我小叔為殘障人士子女嗎
若正式撕破臉,娘家不願拿出手冊正本,是否有別的方式可以取得呢?
先行謝過各位撥冗閱讀
如有建議我會非常感激
如有不足需補充之處我會隨時補充
請有以教我的版友不吝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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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00.145
1F:→ depravity:可以到法院請求返還無權占有物 12/28 12:06
2F:→ sanyl:但是她娘家也是她的親人沒錯,說無權占有好像也說不過去? 12/28 13:49
3F:→ chihho1628: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必須是所有權人吧 如此說來只有A 12/28 14:01
4F:→ chihho1628: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占有 請問現在A的監護人是誰啊? 12/28 14:01
5F:→ sanyl:應該是娘家的奶奶吧…因為婚後不久就分居了,早就回娘家非常 12/28 14:03
6F:→ sanyl:久了,然後就忽然打電話來說變植物人入院要我們這邊負擔 12/28 14:04
7F:→ sanyl:我們連她住哪裏都不知道,娘家不講,所以應該監護人是娘家那 12/28 14:05
8F:→ sanyl:邊的某一個人 12/28 14:05
9F:推 OAzenO:就直接辦遺失補發阿 拿身障者代辦者身分證印章照片去縣市 12/28 17:28
10F:→ OAzenO:社會處辦 社會處不會查這麼多 有完整證件一定沒問題 12/28 17:30
11F:推 drowsy:樓上所提明知未遺失卻以遺失為由申請補發一舉可能該當刑214 12/28 21:56
12F:→ drowsy:個人認為應循一樓所提途徑。 12/28 21:57
13F:→ depravity:或許在補發理由大大方方寫遭扣留看會怎樣 ^^" 12/28 22:59
14F:推 OAzenO:刑214需足生損害於他人始該當遺失補發本人證件何生他人損害 12/29 13:34
15F:推 drowsy:本案證件係遭親戚「扣留」,而非「遺失」,淺認此際若以 12/29 15:07
16F:→ drowsy:遺失為由申請補發,可能該當該罪,應以depravity所提之 12/29 15:07
17F:→ drowsy:遭扣留「真實」理由申請補發,而非以「不實」事項申補。 12/29 15:07
18F:推 OAzenO:樓上之見解不免令人聯想"不能沒有你" 12/29 16:03
19F:推 OAzenO:實務上只要1.表示"我的手冊丟了"2.有完整證件3.遺失切結書 12/29 16:07
20F:→ OAzenO:社會處即予以補發 若真的擔心有問題 另種選擇可申請 12/29 16:09
21F:→ OAzenO:"身心障礙者個案資料表"亦可證明身障資格 別忘了社會處是 12/29 16:10
22F:→ OAzenO:以幫助社會上弱勢者為目的所設立的 12/29 16:12
23F:→ sanyl:樓上這個資料表我滿有興趣的,我去問看看是否可以以此代替殘 12/29 18:42
24F:→ sanyl:障手冊,謝謝樓上諸位版友高見 12/29 18:43
25F:推 depravity:你沒遺失簽遺失切結不就會產生法律責任 @@a 12/29 18:54
26F:→ depravity:還是覺得能拿到就好以後可能有啥責任那是以後的事情?? 12/29 18:55
27F:推 OAzenO:實務上辦理手冊遺失補發都會告知舊證已無效若尋獲請繳回 12/29 20:16
28F:→ OAzenO:當然大部分都是沒有繳回的 有啥責任我也只想的到被盜用 12/29 20:19
29F:→ OAzenO:若真的被「扣留」的親戚盜用 我想責任在親戚不在身障者 12/29 20:21
30F:→ OAzenO:實務上不會有公務人員無聊沒事去查遺失是否事實 社會處很 12/29 20:24
31F:→ OAzenO:忙的 有類似案例的不在少數 當然根本之道還是溝通吧 不然 12/29 20:27
32F:→ OAzenO:就如1樓之法對簿公堂 只是這樣就大家撕破臉 請三思 12/29 20:28
33F:推 drowsy:一樓之法最多是於民事程序對簿公堂,你必須明白你的建議只 12/29 21:02
34F:→ drowsy:會使當事人背負刑事責任(刑214),此事非同小可,請三思。 12/29 21:02
35F:推 OAzenO:我還是不懂刑214的損害在哪裡 12/29 21:22
36F:推 depravity:問題是 他和你我看法不同認為不會有刑責啊 @@ 12/29 21:23
37F:→ depravity:"足以生損害"表示能夠產生即可不以實際發生為要件 12/29 21:25
38F:推 depravity:另占有人行使該證件付的是行使的責任該證件無效產生的損 12/29 21:27
39F:→ depravity:害是讓該證件無效的人負責而不是行使的人 12/29 21:28
40F:推 OAzenO:= =?好繞舌 看不懂? 是說占有人只負行使責任 而申請補發 12/29 21:42
41F:→ OAzenO:舊證無效的損失要由申請人負責? 還是沒說損失在哪裡 12/29 21:43
42F:推 depravity:可以請您自己找本刑分的書看"足生損害"的定義嗎?? 12/29 22:08
43F:推 OAzenO:= = 完蛋 我沒有刑分的書 看來我之前在社會處服務 不知害 12/29 22:13
44F:→ OAzenO:了多少人犯罪了 囧 我都教民眾直接辦遺失補發... 12/29 22:15
45F:推 drowsy:-_-天啊…… 12/29 22:20
46F:推 OAzenO:請大大開示"足生損害"的定義 12/29 22:26
47F:推 depravity:這應該是你不知道犯了刑法213條幾次了才對吧 @@ 12/29 22:27
48F:→ depravity:我用最簡短的方式說了啊你無法理解只好看書找詳細解釋了 12/29 22:28
49F:推 OAzenO:可以白話一點嗎? 我辜狗到 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12/29 22:35
50F:→ OAzenO:所謂足生損害,不僅以實際上發生損害為必要,亦須有足以生 12/29 22:35
51F:→ OAzenO:損害之虞者。若僅具有偽造、變造之形式,而實際上並不足以 12/29 22:36
52F:→ OAzenO:生損害之虞者,不構成偽造、變造文書罪。(八十四年台上字 12/29 22:36
53F:→ OAzenO:第二四五七號參照) 12/29 22:37
54F:推 sindyevil:你欺騙公務員為不實登載去補發公文書類就是生損害,法益 12/29 22:57
55F:→ sindyevil:被侵害的就是國家;然後其他單位(如,學校或銀行)根據這份 12/29 22:58
56F:→ sindyevil:文件去給予行政給付、社福資源甚至准予特殊放貸,這樣沒 12/29 22:58
57F:→ sindyevil:害國家法益? 退回講,如果銀行核准特殊身分人士為借貸放 12/29 22:59
58F:→ sindyevil:貸放款,如果貸與人日後未還款,銀行以文件係國家發放認定 12/29 23:01
59F:→ sindyevil:OK而為核准,銀行是否可以向國家請求國賠? 12/29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