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210363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發生車禍的對錯問題
時間Thu Dec 24 23:35:56 2009
※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作者: love210363 () 看板: car
標題: [車禍] 發生車禍的肇事責任問題(有點複雜)
時間: Thu Dec 24 23:33:08 2009
情形大概是這樣子的
昨天晚上天色昏暗,視線不佳
我爸騎車於機車道上
結果被一右轉車擦撞
造成右大腿擦(挫)傷,胸部也有受傷
這個部份應該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
我爸可以損害賠償吧? 如果不賠償可告他過失傷害對吧?(問題一)
那這類的情況通常和解金、慰問金應該談多少? (問題二)
其實原本問題沒有這麼多
我爸警察都不想叫
但是對方似乎想要叫我爸陪他的車錢(烤漆板金之類的)
所以還是有叫警察過來
問題來了
在等警察過來的時候
因為天色昏暗導致後方一機車追撞我爸的機車
※未放置警示三角牌←重點來了
機車通常都不會有這種東西隨身攜帶
請問放置三角警示是否可主張汽車駕駛為應為之行為?(問題三)
如果不行,因為對方的車是撞上倒地之後我爸的機車
所以對方目前似乎是找我爸談
如果不能主張是對方應該之行為
那麼這過錯最少就是兩邊都有責任
那個這邊的過錯比例應該是5:5 還是依照先發生之車禍過失比去算?(問題四)
因為家中經濟狀況不是很好
所以想說先車禍之理賠金最少能夠拿來當後車禍之慰問金
如果能夠有剩下來充當我爸這幾天不能上班的損害賠償當然是最好的...
不過實在是不強求(平安是福)
那最後一個問題是如果後車禍之追撞機車獅子大開口
(後來做筆錄的時候我爸很不好意思的去道歉,畢竟還是有過失)
結果對方家屬很生氣的說不用來這套之類的
為防止這類的情況
我爸是否可主張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為主要肇事主因
先車禍之兩造未放置三角警示標牌為次因?(問題五)
煩請板上有能者給予建議,感謝在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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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sctao:當下有去驗傷嗎 沒有的話怎麼告 12/24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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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ve210363 來自: 220.142.82.34 (12/24 23:37)
2F:推 abasqoo:1.對 但有驗傷嗎 2.看對方態度 和傷勢談 12/25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