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0227 (john0227)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網路消費
時間Tue Dec 22 01:14:29 2009
事實經過:
A:在部落格上提供商品照片以及售價
B:消費者
A在部落格上有非瑕疵品售出不退換商品的提醒字語
問題:
若B向A購買了書籍CD以及明星周邊商品後發現,
並不符合期望(非商品有瑕疵),有7天猶豫期的退貨權力嗎?
拍賣應該是有7天,但是部落格販售又有提醒字語,仍有猶豫期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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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0.57
1F:推 hoboks:原則上有 12/22 01:30
2F:→ hoboks:除非他賣二手物 而且只賣這一次 12/22 01:30
3F:→ hoboks:或是剛好賣買錯的新品 也只賣這一次 機會太低 12/22 01:31
4F:推 ChrisBear:樓上專業! (誤) 12/22 01:34
書是二手物,
CD是宣傳片不是唱片(本次是宣傳片但也有賣唱片),
周邊商品有完整包裝(算新品吧?)
賣家算是專賣明星商品,但不是每樣的數量都很多,頂多1~3份
※ 編輯: john0227 來自: 122.116.170.57 (12/22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