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0227 (john0227)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网路消费
时间Tue Dec 22 01:14:29 2009
事实经过:
A:在部落格上提供商品照片以及售价
B:消费者
A在部落格上有非瑕疵品售出不退换商品的提醒字语
问题:
若B向A购买了书籍CD以及明星周边商品後发现,
并不符合期望(非商品有瑕疵),有7天犹豫期的退货权力吗?
拍卖应该是有7天,但是部落格贩售又有提醒字语,仍有犹豫期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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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70.57
1F:推 hoboks:原则上有 12/22 01:30
2F:→ hoboks:除非他卖二手物 而且只卖这一次 12/22 01:30
3F:→ hoboks:或是刚好卖买错的新品 也只卖这一次 机会太低 12/22 01:31
4F:推 ChrisBear:楼上专业! (误) 12/22 01:34
书是二手物,
CD是宣传片不是唱片(本次是宣传片但也有卖唱片),
周边商品有完整包装(算新品吧?)
卖家算是专卖明星商品,但不是每样的数量都很多,顶多1~3份
※ 编辑: john0227 来自: 122.116.170.57 (12/22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