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0229 (㊣低調糖糖㊣)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如果店員A錢 可以把他A的錢要回來嗎?
時間Sat Dec 19 22:41:32 2009
事實經過:
三四年前我家所開的漫畫店有請一個女工讀生
因為當時我們這間店開還沒有很久
很多電腦上面的操作都還不太會
因此讓工讀生有了可以偷A錢的方法
為什麼我們會知道她偷A錢呢
因為 之後我們學會用電腦查詢資料的時候
發現有些客人所預放的金額我們並沒有收到
但是 電腦裡面她登記的資料裡面 卻有那一筆的收入
在雇用她短短半年的時間 她A了四萬多塊
而且上班不認真
常常讓店裡面放空城計
店內有客人 他人卻不在櫃檯裡
把店裡的鑰匙交給附近的店家就逕自走人
後來我跟我媽忍無可忍就請她離職
而她在離職之前
不但把他原本留在電腦裡的資料給刪掉
也把他原本的履歷給偷偷帶走
害我們也找不到她的人
這幾年來
我一直很希望可以找到她
並且要求她賠償
可是當時只是一個小小高中生 一點辦法也沒有
不會用電腦 也不知道從何查起
根本沒有那個門路
因此這件事情拖到了現在還是沒有解決
問題:
想請問版上的大家
如果只有她的名字 跟 電話
可不可以查到她的住址
這樣可以告她嗎?
我們有手抄的資料也有電腦裡面的紀錄
並不是說我一定要跟她要個賠償
而是這種工作態度還有她已經做了跟犯罪有關的事情
如果現在不追究
難保以後她不會再做出相同的事情
而且她一點悔過之心都沒有
真的是讓我沒辦法原諒她這種行為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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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Cute大生0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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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02.48
1F:推 hoboks: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就可以拿回來了 12/19 22:49
2F:推 gadoma:證據充分就去告背信 12/19 22:49
3F:→ gadoma:按鈴會被白眼...遞狀就好... 12/19 22:50
4F:→ hoboks:原波不懂法律 可能按鈴會比較簡易喔 哈哈 12/19 22:50
5F:推 ChrisBear:按鈴的話會得到法警出來白眼一份 12/19 22:52
6F:推 hoboks:哈 那不要按鈴 跟法警講要申告 請他帶你去就好 12/19 22:52
7F:→ hsinyeh:可以告 問題是看起來證據消失的差不多了 12/19 22:53
8F:→ maple0229:很怕警察覺得這是小事 就不幫我們處理ˊ ˋ 12/19 22:53
9F:推 gadoma:原PO說的刪除資料如果是指刪除身分資料嗎 12/19 22:53
10F:→ maple0229:她把她的電話地址資料通通刪掉了 12/19 22:54
11F:→ hsinyeh:怕警察吃案請向地檢署遞狀 不然就堅持拿到三聯單 12/19 22:54
12F:→ maple0229:三聯單是什麼@@? 12/19 22:55
13F:→ hsinyeh:警察局的發票 但是不能對獎喔XD 12/19 22:57
14F:→ maple0229:噢= =" 也不會有人想拿那種東西對獎吧=口=~ 12/19 22:59
15F:→ maple0229:前有問過警察 警察說 只有姓名跟電話 沒辦法處理= =" 12/19 23:00
16F:推 hoboks:鴿子又在吃案了 最好是電話查不出主人是誰 12/19 23:02
17F:→ hoboks:你把資料交給檢察官 檢察官查不出來我頭剁下來給你坐 12/19 23:03
18F:推 hsinyeh:結果查到人頭戶 阿原PO椅子可以分我坐嗎 XD 12/19 23:09
19F:推 hoboks:人頭戶也是人啊 哈哈 除非查到鬼再用手機才能分你坐喔 12/19 23:11
20F:→ maple0229:人頭戶是什麼= =? 12/19 23:11
21F:推 hoboks:人頭戶就是請人幫她辦的手機 12/19 23:13
22F:→ maple0229:~ 他應該不會那麼高剛~ 12/19 23:17
23F:推 hoboks:就算有人幫她辦 那個 人還是得交代你家的員工是誰吧 趕快送 12/19 23:19
24F:→ hoboks:他吃牢飯 12/1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