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0229 (㊣低调糖糖㊣)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如果店员A钱 可以把他A的钱要回来吗?
时间Sat Dec 19 22:41:32 2009
事实经过:
三四年前我家所开的漫画店有请一个女工读生
因为当时我们这间店开还没有很久
很多电脑上面的操作都还不太会
因此让工读生有了可以偷A钱的方法
为什麽我们会知道她偷A钱呢
因为 之後我们学会用电脑查询资料的时候
发现有些客人所预放的金额我们并没有收到
但是 电脑里面她登记的资料里面 却有那一笔的收入
在雇用她短短半年的时间 她A了四万多块
而且上班不认真
常常让店里面放空城计
店内有客人 他人却不在柜台里
把店里的钥匙交给附近的店家就迳自走人
後来我跟我妈忍无可忍就请她离职
而她在离职之前
不但把他原本留在电脑里的资料给删掉
也把他原本的履历给偷偷带走
害我们也找不到她的人
这几年来
我一直很希望可以找到她
并且要求她赔偿
可是当时只是一个小小高中生 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会用电脑 也不知道从何查起
根本没有那个门路
因此这件事情拖到了现在还是没有解决
问题:
想请问版上的大家
如果只有她的名字 跟 电话
可不可以查到她的住址
这样可以告她吗?
我们有手抄的资料也有电脑里面的纪录
并不是说我一定要跟她要个赔偿
而是这种工作态度还有她已经做了跟犯罪有关的事情
如果现在不追究
难保以後她不会再做出相同的事情
而且她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
真的是让我没办法原谅她这种行为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我是Cute大生0ˇ0
http://www.wretch.cc/blog/maple022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202.48
1F:推 hoboks:去地检署按铃申告就可以拿回来了 12/19 22:49
2F:推 gadoma:证据充分就去告背信 12/19 22:49
3F:→ gadoma:按铃会被白眼...递状就好... 12/19 22:50
4F:→ hoboks:原波不懂法律 可能按铃会比较简易喔 哈哈 12/19 22:50
5F:推 ChrisBear:按铃的话会得到法警出来白眼一份 12/19 22:52
6F:推 hoboks:哈 那不要按铃 跟法警讲要申告 请他带你去就好 12/19 22:52
7F:→ hsinyeh:可以告 问题是看起来证据消失的差不多了 12/19 22:53
8F:→ maple0229:很怕警察觉得这是小事 就不帮我们处理ˊ ˋ 12/19 22:53
9F:推 gadoma:原PO说的删除资料如果是指删除身分资料吗 12/19 22:53
10F:→ maple0229:她把她的电话地址资料通通删掉了 12/19 22:54
11F:→ hsinyeh:怕警察吃案请向地检署递状 不然就坚持拿到三联单 12/19 22:54
12F:→ maple0229:三联单是什麽@@? 12/19 22:55
13F:→ hsinyeh:警察局的发票 但是不能对奖喔XD 12/19 22:57
14F:→ maple0229:噢= =" 也不会有人想拿那种东西对奖吧=口=~ 12/19 22:59
15F:→ maple0229:前有问过警察 警察说 只有姓名跟电话 没办法处理= =" 12/19 23:00
16F:推 hoboks:鸽子又在吃案了 最好是电话查不出主人是谁 12/19 23:02
17F:→ hoboks:你把资料交给检察官 检察官查不出来我头剁下来给你坐 12/19 23:03
18F:推 hsinyeh:结果查到人头户 阿原PO椅子可以分我坐吗 XD 12/19 23:09
19F:推 hoboks:人头户也是人啊 哈哈 除非查到鬼再用手机才能分你坐喔 12/19 23:11
20F:→ maple0229:人头户是什麽= =? 12/19 23:11
21F:推 hoboks:人头户就是请人帮她办的手机 12/19 23:13
22F:→ maple0229:~ 他应该不会那麽高刚~ 12/19 23:17
23F:推 hoboks:就算有人帮她办 那个 人还是得交代你家的员工是谁吧 赶快送 12/19 23:19
24F:→ hoboks:他吃牢饭 12/1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