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5230 (期待阿里山的櫻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大廈管理費與管理委員會
時間Thu Dec 17 17:38:10 2009
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
我們家是店面
面對大馬路
四間店面連在一起
建築主體雖然是屬於大廈
但是這幾棟的主要出入口,也是汽車的出入口
是在旁邊的巷子裡面
出入口有所謂的"管理員"
但是我們家不會從那裡進出
基本上使用那裏的公共設施機率幾乎等於零
收信也是郵差直接丟到我家裡面
根本不用經過大廈的主要出入口跟管理員
然後~
問題出現了
前幾天收到管委會寫的存證信函
對方的說法是:
因為電線管路安裝在地下停車場
要我們家按期,乖乖的繳管理費
他們認為管路安裝在那邊就是侵犯到公共區域
但是早在十幾年前
當初還沒交屋
建設公司在安裝管路時
就已經裝在地下室了
現在那裏也是防空避難處
到底是算公共區域還是私人土地
誰都沒辦法說出答案
現在對方要我們按期繳管理費
不然就循法律途徑
而且要我們去主動去跟他們做溝通...
這樣要我們繳費的理由實在太牽強
而且前提是大廈內根本就沒有正式成立的管理委員會
早在幾年前那些住戶就曾經試著要去申請
但是請一些專業的人來鑑定過
就說有許多地方(如消防)不符合
所以一直都沒有成立正式的管理委員會
從來不以後面的出入口經過
收信也不用經過"管理員"
這個管理員的存在性一直受到質疑
到處趴趴走
去附近的菜市場買菜閒逛
而那些自認為自己是管委會的住戶
卻一直強調需要這個管理員跟管理費
管理委員會根本就是不存在,不正式成立的
為什麼他們寄存證信函
我們就得被押著走法律途徑
我是不清楚到底要那些錢做什麼
因為根本也沒看見他們在做些什麼
因為家裡經濟不是很好
上次也是因為管理費的事情鬧上法院
請律師,花了不少錢跟時間
最後這件事也是不了了之...
請大家給小妹一些建議吧~
爸媽年紀大了
為了這種事情操煩
真是心疼又不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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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79
1F:→ depravity:妳記得上次請律師律師怎麼說嗎? 12/17 18:10
2F:→ depravity:這次(以後)要是又被告上法院可以不用請自己照著主張即可 12/17 18:10
3F:→ angel5230:上次請的律師也沒有給我們最後結案的證明書,而且上次的 12/17 18:14
4F:→ angel5230:訴訟也是不了了之,就這樣也平靜了幾年,現在同樣的事又發 12/17 18:14
5F:→ angel5230:生了,讓我們不知道要去哪裡尋求專業的協助與諮詢,難道又 12/17 18:15
6F:→ angel5230:又得要花錢請律師? 12/17 18:15
7F:→ depravity:要是該管委會是合法的而你們權狀包含其他持分是該繳沒錯 12/17 18:19
8F:→ depravity:因為妳不使用和妳沒份這是不同的兩回事 12/17 18:20
9F:→ depravity:要是她是非法的(或妳認為是)自己出庭說明理由即可 12/17 18:21
10F:→ angel5230:這個管理委員會是不合法的,沒有經過正式成立! 12/17 18:22
11F:→ depravity:並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妳這一定要請律師幫妳可以都自己來 12/17 18:22
12F:→ angel5230:那我們是不是可以去跟某單位調什麼資料來證明他們不是合 12/17 18:22
13F:→ angel5230:法成立的?! 12/17 18:23
14F:→ angel5230:之前上法院他們就以大廈管理條例來告我們,但是最後這件 12/17 18:24
15F:→ angel5230:也不了了之~ 12/17 18:24
16F:推 depravity:妳能證明他不是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選出來的即可 12/17 18:27
17F:→ angel5230:所以我要去找出這個委員會沒有正式成立的証明,這樣我才 12/17 18:29
18F:→ angel5230:站得住腳嗎?! 12/17 18:29
19F:→ depravity:她說她是 妳說她不是 不就是有證據的那方贏嗎?? 12/17 18:31
20F:→ angel5230:嗯~了解了~真的很謝謝您提供意見!還以為會沒有人理我... 12/17 18:35
21F:→ depravity:XDDD 12/17 18:39
22F:→ angel5230:感恩囉~Depravity大! 12/17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