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0989 (言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以量計價行的通?
時間Mon Dec 14 19:45:11 2009
事實經過:我日前透過批踢踢的打工版接到一份工作來做
是屬於臨時性質
主要是拿糖果到四大知名超商做換貨的工作
除了換貨 還要記錄拍照兼做市調
既沒有補貼油資而且還是以店計費(一家店30元)
然後後來因為發薪日沒有領到薪資
才發現我的薪水被扣住
打電話和寫信給當初接洽的負責人
她說原因是我照的照片跟紀錄的資料銜接不符
要等到她們公司的主管裁示通過之後
才會發薪水 言明是明年年初可以拿到
正當負責人發現錯誤的時候有在第一時間知會我
我也願意再去補做 但負責人一口回絕
她說了 ”如果要你去做 這樣公司還要付你薪資 所以不必”
但現在卻變成她用來扣住我薪水的藉口
後來在幾次的郵件往來跟討價還價之下
根據她的郵件的說法
將從原本的兩千四百多扣到剩一千九百多
將近這次收入的三分之一ˋˊ
問題:(1)無論是正職兼職或是像我這種臨時工讀生
雇主不都要保勞保還有勞退基金嗎?但是這家沒有。
請問要如何向政府機關提出檢舉?要揀附什麼資料嗎?
(2)這個工作沒有到法定的最低時薪九十五塊
請問我是否可以提出申訴?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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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40.249
1F:推 scott2009:跟勞工局申訴 12/14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