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fung (珍惜眼前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加班費問題
時間Sun Dec 13 14:58:59 2009
事實經過:
公司最低薪資18000元
其他獎金.交通津貼.加一加全薪25000左右
最近因為公司要盤點
假日都跑來加班(六.日)
老闆說.加班的工作時數 就用補休的
沒有加班費
如果要加班費 一小時是100塊
問題:
100塊的加班費有點少吧!?
他說是用一小時時薪是75*1.33=99.75
所以給我們一百塊
如果.不想用補休.要跟老闆爭取加班費
真正的加班費 該怎麼算才合理
還是說...老闆永遠是對的???
補充: 如果公司做些違法的事 要是被人檢舉了
員工該如何自保??? (因為是老闆要求員工做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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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29.225
1F:推 depravity:月薪制假日加班其實只要給相當於日薪(本來和多的那倍) 12/13 15:21
2F:→ depravity:妳本來假日就已經有薪水所以其實妳加班費是175/時 12/13 15:22
3F:→ depravity:公司違法要嘛妳先檢舉要嘛祈禱出事檢察官不會想辦妳 12/13 15:24
4F:→ shfung:謝謝你.但175/時.是怎麼算來的呀? 12/13 15:24
5F:→ depravity:想辦你最少也是幫助犯 12/13 15:24
6F:→ shfung:那我去檢舉的話.這樣還有罪嗎? 12/13 15:29
7F:→ depravity:18000/30/8 妳是月薪沒錯吧 12/13 15:31
8F:→ depravity:做之前剪舉沒有 有做了跟檢察官談汙點證人吧 12/13 15:32
9F:→ depravity:18000/30/8+100 這是妳月薪制時的假日工資 12/13 15:33
10F:推 depravity:更正一下用語 175應該說妳假日工作得到的工資 12/13 15:43
11F:→ depravity:勞基法39條說的假日工做應加倍給予包括是本來那一倍的 12/13 15:44
12F:→ shfung:所以175*8=1400.100*8+75*8=1400.所以應該加班一天就多800 12/13 15:56
13F:→ shfung:謝謝你唷...我了解了... 12/13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