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tozzz (z)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預售屋買賣問題
時間Sun Dec 13 00:42:42 2009
原購買的預售溫泉屋主建物只完成A,B棟 建商即要求對保
但廣告及合約中的公設 (包含人員和車輛進出 卡拉ok 健身房等)
的另一棟房子C並未動工 而人員和車輛進出原須經由此棟C進出
但廠商把原公設的地點改成一般通行道路
我們依照合約要求 向建商提出為何遲遲不建此棟公設C
再行辦理之後手續 並寫了存證信函要求建商履約完成
建商不回應問題 竟寄還之前繳款的支票 想要解約
我有個問題是: 如果我還想要房子 可否把支票再寄給他
且向他索取違約金? 若可以了話 可要求多少比例違約金?
或能從違約金來付房屋餘款
示意圖:
房屋 A B C 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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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206.62
1F:推 depravity:應該寫在妳合約裡面 12/13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