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girllove (芭芭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想請檢察官讓我另外遞狀陳述事實
時間Fri Dec 11 12:03:58 2009
事實經過:
之前工作有個男生 期間對我毛手毛腳 每天三十封簡訊 二十幾通電話 下班後MSN狂敲
(性騷擾尚未提出)
後來因為追求不成
便在同事間還有網路上造謠(說我私生活很亂 被同學、教授叫臭婊子......等等)
不久我的無名留言板出現恐嚇的語言(警察沒跟我說是誰做的 要今天開庭才知道)
因此我對其提出公然侮辱告訴(針對他在自己部落格裡的對我的謾罵字眼)
問題:
今天要開庭
因為過程很複雜
加上突然提出性騷擾和恐嚇(如果確定是他所為)告訴時
怕遺漏重要的細節
想請問如果我想過些時日遞上狀子
請檢察官日後開庭
該怎麼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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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奇蹟
o*°芭芭拉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album/cutegirl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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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12.242
1F:推 newapply:直接陳述事實經過就好 法律問題檢察官會判斷 12/11 12:33
2F:→ newapply:但如果你要提告 就要記得當場提出 否則不會受理喔 12/11 12:33
3F:→ yanginru:妳可以準備印出來準備幾份,檢察官開庭的時候可以當場提 12/11 13:04
4F:→ yanginru:你怕漏掉了的話,可以把你印好的拿出來看。然後可以遞送 12/11 13:05
5F:→ yanginru:一份給檢察官(如果他說有必要的話)。 12/11 13:05
6F:→ c8902058:MSN不是可用封鎖解決.至於狂傳簡訊...可作為騷擾的證據.. 12/11 22:16
7F:→ c8902058:至於他在網路上造謠的部分,你可以在部落格上做出聲明: 12/11 22:16
8F:→ c8902058:我跟這個人(死蒼蠅) 12/11 22:17
9F:→ c8902058:素無往來即可取信於眾. 12/11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