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girllove (芭芭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想请检察官让我另外递状陈述事实
时间Fri Dec 11 12:03:58 2009
事实经过:
之前工作有个男生 期间对我毛手毛脚 每天三十封简讯 二十几通电话 下班後MSN狂敲
(性骚扰尚未提出)
後来因为追求不成
便在同事间还有网路上造谣(说我私生活很乱 被同学、教授叫臭婊子......等等)
不久我的无名留言板出现恐吓的语言(警察没跟我说是谁做的 要今天开庭才知道)
因此我对其提出公然侮辱告诉(针对他在自己部落格里的对我的谩骂字眼)
问题:
今天要开庭
因为过程很复杂
加上突然提出性骚扰和恐吓(如果确定是他所为)告诉时
怕遗漏重要的细节
想请问如果我想过些时日递上状子
请检察官日後开庭
该怎麽说?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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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奇蹟
o*°芭芭拉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album/cutegirl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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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12.242
1F:推 newapply:直接陈述事实经过就好 法律问题检察官会判断 12/11 12:33
2F:→ newapply:但如果你要提告 就要记得当场提出 否则不会受理喔 12/11 12:33
3F:→ yanginru:你可以准备印出来准备几份,检察官开庭的时候可以当场提 12/11 13:04
4F:→ yanginru:你怕漏掉了的话,可以把你印好的拿出来看。然後可以递送 12/11 13:05
5F:→ yanginru:一份给检察官(如果他说有必要的话)。 12/11 13:05
6F:→ c8902058:MSN不是可用封锁解决.至於狂传简讯...可作为骚扰的证据.. 12/11 22:16
7F:→ c8902058:至於他在网路上造谣的部分,你可以在部落格上做出声明: 12/11 22:16
8F:→ c8902058:我跟这个人(死苍蝇) 12/11 22:17
9F:→ c8902058:素无往来即可取信於众. 12/11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