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租屋問題
時間Wed Dec 9 22:11:44 2009
※ 引述《likecomputer (憂鬱瓶)》之銘言:
: 事實經過:家中經濟變得不太好,下六個月的房租付不太出來,
: 找出房租契約看了一下相關內容,發現契約上面的租屋日期完
: 全不正確,例如正確是要寫98年7月1日到99年6月30日,契約上
: 面的日期是98年7月1日到98年6月30日,有告知房東家庭狀況
: 變化,房東說可以找人來頂替.
: 問題:1.此紙張合約是否成立?
還是有效的契約。至於租賃日期的部分,顯然是屬於誤寫,
探求當事人及契約的真意,應該是指99年6月30日
: 2.若此紙張不成立,房東跟我算是屬於口頭合約嗎?
同上,書面租賃契約是成立的。但你們可以雙方合意變更契約內容。
不論口頭或書面均可。但口頭約定會導致日後舉證困難。
: 3.口頭合約需要按照紙上合約中的規定去施行嗎?
同2
: 4.若是需要提前解約該怎麼處理呢?(例如:需付給房東押金當違約金?)
建議你應該先跟房東說明你的困難點,徵得房東諒解,
(重點就是別扣你押租金)。因為依照一般租賃契約約款,
提前終止租約都是可以沒收違約金的。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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