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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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有關離職的問題!!!麻煩大家
時間Mon Dec 7 14:40:04 2009
※ 引述《peace5566 (和平使者5566)》之銘言:
: 因為工作未滿三個月
: 在法律上應該是可以當日離職的
: 可是由於離職流程未跑完
: (上面的大頭不是一直開會就是洽公 實在找不到)
: (我的前一份工作在學校擔任助理 流程要給校長.人事.初納組等十幾個人簽名)
: 所以在未跑完的情況下隔天我進了新公司
: 不過前公司ㄧ直打電話要求我回去把流程跑完
: 不然要以人事情楚條例辦我(請問這個條例是什麼)
這應該只是這家公司的工作規則吧
就是你之前簽的勞動契約規定的相關內容
至於"辦"這種話聽聽就好
你又不是公務員= =(教學助理不算公務員吧 不然太可怕了)
: 要通報給我現在的公司 (所以我有點害怕了)
: 還有我真的有必要為了這件是請假回去把他跑完嗎
如果該你處理的事情還是得去處理完畢
有始有終
至於他們能不能通報你現在的公司是他們的自由
他們當然可以跟你現在的公司說你以前工作的狀況之類的
但他們如果有誹謗或是其他超出界限的評論
你也可以適當的回應
: (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嗎)
: 謝謝大家位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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