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gay (Be Ga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比出"殺死你"(從脖子畫過)算恐嚇嗎?
時間Sun Nov 29 23:13:47 2009
事實經過:
二姐兩年前因為家暴離婚住在家中
而她與前夫還是有往來(需帶小孩回去讓他看)
這兩三週因為對方酗酒,我姐沒回去
所以昨天先到家裡強行開走我姐載貨用的交通車(車是對方名下,當然沒輒)
並把車內所有的貨品丟下
今天則是下午又來家裡鬧
說是要把車還給我姊
我姐只說不用,對方拿著開山刀把他的車所有的玻璃給砍破
(就是頭是彎的,約五六十公分長,沒鋸齒,警方說那叫鐮刀,)
也把我姐機車的擋風鏡給砍毀
警察來時他已經離開
後來剛好我回到家,且他又打來家裡
我故意用言語激他再到家裡來
好讓警方可以當場抓人
後來他也真的來了
帶著一把開山刀跟鋸子在門口咆哮
警察也錄影並要求他放下
對方只說他帶刀要除草而已
當然就這麼樣被帶回警局
警局內做筆錄
兩個小時過去筆錄還沒完成(效率真的是讓人不敢恭維)
警察問我姊說要提出什麼告訴
當然有毀損,另外要加上恐嚇
警察問說有無錄音
因為對方第一次來時我不在家,沒人錄音拍照
而我在電話中激他,他也沒說出恐嚇的話
所以一開始警察說沒有證據不構成恐嚇
我反駁:現在他帶著兩把刀來家裡,當著大家的面砸車,我們心生畏懼,所以報警
這不算恐嚇嗎?
後來在派出所,
對方有從小房間露出臉來
就以手勢畫過脖子看著我,我當然以一般的感觀解讀為他要殺死我
所以我也當場告訴警員說他比手勢要殺我
最後的筆錄是我姊晚上再去完成的
而現在家裡也擔心他會回來報復
問題:
1.警察說:他在第一次砸車時我們心生畏懼而報警,這是恐嚇,但說第二次他帶刀來,
警方已躲在現場然後制止,所以第二次不是恐嚇,若說我們堅持第二次也是恐嚇的話,
等同於是不相信警察,幹嘛還找警察。個人覺得蠻怪的邏輯,這是一般人應該會有
的反應,不是嗎?
2.對方在警局比的那個動作,我也沒錄影拍照,所以沒任何紀錄,但當然我可以說
心生畏懼,能提出恐嚇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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