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k1985 (阿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賭博問題
時間Wed Nov 25 00:00:38 2009
事實經過:
家母三不五時會找朋友來家中打牌,消遣一下,會酌收飯錢,
大家只是閒著沒事打發時間,所以一週數次!
都是上了年紀沒事做的人!
我知道聚賭不是對的事情,有錯在先我懂!
問題:
1. 除了警察,請問我或不參予賭局的人是否可以對現場拍照錄影?
2. 承上題,若可以執行此動作,警察就無法阻止吧?
3. 若不行,我可以做什麼事情保護我媽的基本權利?
或許這些問題很簡單,但就是不懂,所以才上來發問!
我只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麻煩哪位專業人士替小弟解答一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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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7.214
1F:推 depravity:請問你所位的基本權益是啥?? 11/25 00:24
2F:→ cck1985:方便丟你水球嗎? 11/25 00:28
3F:→ g243536:可能原po是打算叫警察抓賭客 但不要抓原po的媽 11/25 00:29
4F:→ cck1985:誤會我的意思! 我知道我媽有錯,但我只是想要知道當事人 11/25 00:30
5F:推 depravity:你丟不到 不方便在板上說的請洽律師 11/25 00:30
6F:→ cck1985:或我可否作些避免對我們不利之事情的預防! 11/25 00:31
7F:→ depravity:就祈禱萬一被抓妳媽收錢會被認定是吃東西的對價而非東錢 11/25 00:32
8F:→ cck1985:樓上感謝!! 我再問問看其他專業人士! 11/25 00:37
9F:推 ChrisBear:沒記錯的話壹桌的僅供暫時娛樂用的賭博不罰喔 11/25 06:22
10F:推 depravity:要看收錢被怎麼認定吧被認定是營利就... 11/25 07:42
11F:推 ganbaday:飯錢50元且確實有供餐.跟飯錢500元提供泡麵.這就是差異XD 11/25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