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友人7/1申請育嬰假 & 津貼,但是只有第一個月領到津貼之後一直遲遲未有下文
其間,友人與妻子發生誤會妻子將小孩帶回娘家並於八月中致電勞保局通報友人
並無實際撫育小孩
但從八月中至十月底,每週都會撥打2-3通電話查詢為何一直沒有下文,但勞保局
都以案件正在審核為由無交代因為妻子通報暫停業務,也無通知應先回去復職
友人一直傻傻等了兩三個月(勞保局都一直說案件在審核&抽查為由)
最後按耐不住要求主管解釋為何過了兩三個月一直無下文?
之後主管打電話來說明八月時的原由,也道歉因為同仁疏漏問題沒有通知說已經
暫停發放等等。 (電話內容有錄音)
問題:
可以去控告或申訴勞保局因業務過失導致申請人的賠償嗎?
勞保局應該要通知申請人已經停止發放,但卻拖了數個月沒有通知相關內情並請
申請人應先復職維持正常生計,而不要再等待。
最令人生氣的是,勞保局有接到通報卻未求證 & 通知申請人,反而一再推託案件
正在審核等等....導致經濟收入受到影響!
請問可以去控告勞保局嗎? 應用哪一項法條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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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araquarius 來自: 114.137.112.159 (11/18 13:37)
1F:→ sindyevil:如果你要訴願或行政訴訟要找律師喔 11/18 14:57
2F:推 genderbb:訴願要成功的可能性應該不大哦,找律師也沒用 11/18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