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aumi (風箏愛自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地價稅
時間Mon Nov 16 23:40:06 2009
事實經過:前年我奶奶過世,於是房屋地和農地移轉給我爸,前年我爸收到地價稅高達
5.6千元,會這樣說是因為之前奶奶在世只繳2千多元,而且只有農地有稅金,房子地
因為是旱地所以沒有收稅,而這也行之多年,沒想到一更換人名就要加稅,後來向
鄉公所反應,他們回答因為換人,有可能會對土地做變更,所以如果有此情形要先
告知,並提出證明沒有變更土地使用,好啦~該辦的都辦了,今年來是收到高達5.6千
的稅金,去問的理由是,關於農地部份有少收稅了,但因為還有住宅用地,所以
還是要收那麼多的稅。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為什麼只是移轉繼承權,稅金差那麼多,為什麼我們照做了一
些改善,但之後卻又白忙一場,政府這樣收稅是正確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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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5.188
1F:推 leochang:若不是在期限內告知,要等到明年才減稅 11/17 09:44
2F:推 ntoufatman: 農地是收田賦,而田賦停徵很久了,所以農地不用繳地 11/17 16:39
3F:→ ntoufatman:價稅,你們收到的稅單是該轄區(例如整個高雄縣)內全 11/17 16:40
4F:→ ntoufatman:部土地的地價稅,唯一能省稅金的只能從自用住宅用地下 11/17 16:41
5F:→ ntoufatman:手,也就是每年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只能這樣 11/17 16:41
6F:→ ntoufatman:繳,不過地價稅五六千,土地面積應該頗大或價值高~ 11/17 16:42
7F:→ nanaumi:嗯...不是耶...不過還是很謝謝你們的回答。只是稅變多, 11/17 22:14
8F:→ nanaumi:還真有點不服氣,問政府機關,回答卻是推拖之辭...煩惱... 11/17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