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aumi (风筝爱自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地价税
时间Mon Nov 16 23:40:06 2009
事实经过:前年我奶奶过世,於是房屋地和农地移转给我爸,前年我爸收到地价税高达
5.6千元,会这样说是因为之前奶奶在世只缴2千多元,而且只有农地有税金,房子地
因为是旱地所以没有收税,而这也行之多年,没想到一更换人名就要加税,後来向
乡公所反应,他们回答因为换人,有可能会对土地做变更,所以如果有此情形要先
告知,并提出证明没有变更土地使用,好啦~该办的都办了,今年来是收到高达5.6千
的税金,去问的理由是,关於农地部份有少收税了,但因为还有住宅用地,所以
还是要收那麽多的税。
我想请问的问题是:为什麽只是移转继承权,税金差那麽多,为什麽我们照做了一
些改善,但之後却又白忙一场,政府这样收税是正确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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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5.188
1F:推 leochang:若不是在期限内告知,要等到明年才减税 11/17 09:44
2F:推 ntoufatman: 农地是收田赋,而田赋停徵很久了,所以农地不用缴地 11/17 16:39
3F:→ ntoufatman:价税,你们收到的税单是该辖区(例如整个高雄县)内全 11/17 16:40
4F:→ ntoufatman:部土地的地价税,唯一能省税金的只能从自用住宅用地下 11/17 16:41
5F:→ ntoufatman:手,也就是每年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请,今年只能这样 11/17 16:41
6F:→ ntoufatman:缴,不过地价税五六千,土地面积应该颇大或价值高~ 11/17 16:42
7F:→ nanaumi:嗯...不是耶...不过还是很谢谢你们的回答。只是税变多, 11/17 22:14
8F:→ nanaumi:还真有点不服气,问政府机关,回答却是推拖之辞...烦恼... 11/17 22:16